解读《益阳市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31 09:09 作者: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益阳市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益阳样板”,我局深入各区县(市)进行了广泛调研,听取县乡村及相关部门意见,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然存在群众参与度不高、工作开展不平衡、资金投入缺口大、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等短板,很有必要出台一个可操作又管用的文件。我们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相关部委文件要求,起草了《工作意见》初稿,组织市县相关部门进行讨论修改。起草期间,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专题听取了《工作意见》起草情况,召集起草小组逐条逐款进行讨论和修改。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注重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原则。一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西部桃江县马迹塘镇、北部沅江市草尾镇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快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好字当头、质量优先”的原则,以大通湖流域、资水沿岸、洞庭湖生态敏感区为重点,推行“首厕过关制”。美丽乡镇、美丽乡村、精品乡村创建区率先全域推进。合理布局并抓好村部、乡村休闲旅游区公共厕所的改(新)建及粪污无害化处理。抓好资阳区、南县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2021年,完成129700个户厕和100座公厕改(新)建任务。三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序推进现有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对城镇周边村庄农户,要尽量将其厕所粪污、灰水(含厨房洗涤水和洗澡洗衣下水)一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集中的农户,推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对居住分散的农户,采取“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2021年,完成6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四是抓好乡村规划编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按不同类型分别要求,有序推进,全面开展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五是推进农户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结合美丽乡村和精品乡村示范创建标准,重点在中心城区、县城周边和“一江三路”、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选择200个村,每个村通过示范创建1-2个村民小组,开展农户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带动其他农户参与,实行连片打造。六是抓好“百村美丽、千村振兴”示范创建。按照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要求,继续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省市县“三级同创”、特色精品乡村等创建活动。七是落实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以 “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为主要内容,常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村庄自己管护、环境自已爱护、实施自己监护的自我管理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夯实基层的原则。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导、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的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一线总指挥”,村支“两委”是抓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的主力,通过科学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坚持公平公正、奖罚分明的原则。市级层面设季度评比和年度考核两个部分。改过去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月评比为季度评比,每轮评选“五好五差乡镇”,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市级层面:评选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市直先进单位。县级层面:评选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推进先进县市区;凡获得国家级、省级先进单位称号的,参照现行先进县市区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乡镇级层面:评选年度“十佳乡镇”,评选年度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进乡镇。村级层面:评选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农户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先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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