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行政许可决定书益农审批决字〔2024〕 001 号
发布时间:2024-12-09 10:44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申请许可事项: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级扩繁场

  申请单位(人):   南县文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921576562604B

  营业执照编号:   91430921576562604B

  经审查认定,你于2024 年 12 月 2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级扩繁场 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经营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许可证(编号:〔2024〕湘HH061206FY0101),本证件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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