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04 11:52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5日至11月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19年12月2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了统筹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局党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胡跃龙同志任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局党组先后于2019年12月26日、2020年3月17日、4月26日、5月9日、5月20日、7月16日、7月31日专题研究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7月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把手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做到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

为了扎实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部门多次召开调度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实时调度,要求相关科室、单位、支部围绕整改任务清单,主动认领,真抓实改。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对整改工作和整改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依据整改任务清单,对整改项目进行“挂号”管理,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立即行动,根据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七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提出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委第七巡察组交办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于2019年11月15日报告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其余20项问题中已有19项整改到位,有1项正在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完成率为95%。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认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反馈问题: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针对“对中央‘三大攻坚战’的大政方针理解不深,领悟不透,落实省委省政府整治洞庭湖非法矮围工作部署不坚决。牵头整治下塞湖等非法矮围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督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党的大政方针、重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加强对党的大政方针的学习理解,悟深悟透,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提高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力;(3)加强督查,在2018年对全市243处矮围网围拆除后,2019年对全市洞庭湖矮围网围和非法捕捞进行了多次集中督查;(4)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益阳市矮围网围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2019年4月23日,党组会学习市委办关于“在沅江下塞湖问题上站位不高、反思教训不够”问题整改方案;(5)吸取下塞湖案件教训,加强警示教育。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禁养区“应退未退”问题已销号。

2.反馈问题: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针对“对农机购置补贴等重点领域疏于监管,“一岗双责”不落实,导致部分区县(市)发生涉案总额超4000万元虚报套取农机购置补贴严重违纪违法系列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切实加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以农机购置补贴严重违纪违法系列案为警示,2016年8月成立了市农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至2018年多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3)完善机制规则,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补贴监管。

3.反馈问题: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落实。针对“大部分涉农项目的申报、分配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审议;2018年7月25日,原市农委以委务会代替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开支档案整理经费8.2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3)制定了《项目申报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4)制定了《内部控制业务汇编》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4.反馈问题: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针对“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工作缺位,意识形态的主动权抓得不牢。2016年以来,红网上先后三次涉及农业农村局的投诉举报,至今没有官方回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掌握主动权,及时回应有关网络举报投诉;(3)明确专人负责;(4)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不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5)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所联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基础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5.反馈问题:关于竞争上岗未形成有效比例。针对“2017年7月25日,农科所8个副科级岗位实施竞争上岗,仅有10名干部通过审核报名,不符合竞争比例不得低于3∶1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干部竞争上岗未形成有效比例,民主推荐干部有投票权的人员范围过小,只有科级以上干部有投票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2017年9月1日,在民主推荐干部投票中,仅副科级以上干部有投票权,一般干部无投票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市农科所写出情况说明,深刻反思;(2)在全局系统加强对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3)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要求。

6.反馈问题:关于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针对“抽查的30本干部人事档案中有18本存在材料缺失、记录缺项、信息不准等问题,如农业示范场场长吴振华档案中工作经历前后资料不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任免审批表把关不严,有的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和个人简历信息对不上;部分干部人事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自传、年度考核表、个人奖励审批表缺审批单位盖章,党员志愿书中转正时间存在错误(如预备期时间确定不准确,转正提前等),个别干部档案中缺少干部履历表和自传。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吴振华档案伪造在人民法院工作经历,报名中央党校政法专业函授本科,并取得该学历”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令吴振华同志写出深刻检讨;(2)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清理审核,目前,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正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缺失缺项的尽量补齐,信息不准的予以纠正;(3)今后要做到规范、完整、准确,确保以后不出现类似情况。

7.反馈问题: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针对“一是农科所总支及所属3个支部会议记录撕页较多。二是机关一支部等4个支部未召开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农业示范场等5个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有的只有标题没有内容,有的没有相互批评。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2017、2018年机关一支部和农业示范场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别存在不符合程序和人数票数等资料混乱的情况”的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管理弱化。支部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要求。机关一支部,农科所行政支部、种植业支部、畜牧水产局水产支部等支部未召开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农科所行政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三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农科所种植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标题,没有内容。机关一支部、农业示范场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相关审查、审批栏目缺项,机关一支部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农业示范场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无群众参与。支部记录不规范。支部记录本不填写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填写缺项、参会人员未具体到人等问题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各相关支部写出情况说明;(2)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3)加强党建工作指导督促,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本;(4)制定完善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三会一课”制度》《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生活会制度》《益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等文件,狠抓落实;(5)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党组织责任、规划要求和具体工作事项。

(三)关于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措施不够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8.反馈问题:关于违规公款吃喝隐蔽化。针对“大量不能报销的接待费等混在干职工中餐费中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1)修改完善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干职工餐券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3)加强内部审计、督查;(4)已开办职工食堂,制定了《机关食堂工作考核办法》《食堂用餐管理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制度》,加强管理。

9.反馈问题: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针对“会议过多过滥,未严格执行《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特别是《办法》出台后仅一年时间内,共召开三类会议41次,在列支的会议费21.31万元中有16.65万元的会议用餐,其中畜牧水产中心将职工“三八”节活动开支及无公函接待费用共0.58万元以会议费的名义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写出情况说明;(2)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局机关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召开会议的,须经局长批准同意;(3)规范减少会议费用开支,严格按照《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无公函的不予报销,加强会审联签人员职责;(4)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会议费开支。

10.反馈问题:关于财务报账单据不正规。针对“2017年3月原市农村工作部机关中餐伙食费用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账手续;(2)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业务汇编》有关规定,杜绝白条入账;(3)已建立职工食堂,统一开餐,制定了《机关食堂工作考核办法》《食堂用餐管理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制度》。

11.反馈问题:关于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针对“截止2018年12月底,历年累计应收账款余额82.67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495.49万元、其他应收款1029.8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计划财务科将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2)已专题向局党组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往来款和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已请中介机构参与清理,并签订了清理协议,约定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3)出台《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手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

12.反馈问题:关于报账时间跨度过长。针对“法规科科长谢克勤2018年10月报销差旅费等费用3.17万元,发票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7年5月”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谢克勤同志写出情况说明;(2)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

13.反馈问题: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针对“预算执行不到位,2017、2018年公务接待费分别超预算7.94万元、16.3%和12.63万元、22%;存在同城接待和公务接待无公函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1)年初制定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一律不得报账;(3)严格执行会审联签制度,杜绝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等问题出现。

14.反馈问题:关于超标准开支。针对“2019年5月机关工会二小组春游活动超标准开支64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由工会小组收回超支部分的款额并上交工会;(2)规范工会经费开支报销,严格审批程序;(3)不得超支,加强对开支的监管。

15.反馈问题: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针对“对违纪人员处理偏轻,未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如2015年原团洲蔬菜批发市场管委会副主任肖平、熊雄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兼职取酬、长期占用企业小车、无故缺岗等问题基本以谈话教育处理。上班纪律执行不严格。综合调研科副科长刘文昊因儿子患自闭症需要到外地治疗,长期请假,达一年多时间。期间,驻局纪检监察组多次收到举报,但局党组未及时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纪律、廉政教育;(2)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3)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现正对一名上班时间经常不在岗的同志进行立案调查;(4)责令刘文昊同志写出情况说明并提供有关病情依据;(5)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严不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反馈问题:关于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边整边犯。针对“对曾庆平等3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的整改,党组仅对反馈意见中点名的人员予以谈话处理,对没有点名但正在“吃空饷”的未清理。如二级机构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李萌等4人从2009年至今一直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吃空饷问题。整改不到位,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市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彭正明等四人从15年至今在编不在岗,并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2017年还违规发放了2个月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1)由局机关党委和人事科对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进行认真清理;(2)局计划财务科已收缴彭正明等四人2017年1至2月份工资35632元;(3)自2016年元月起至2020年8月份“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退休人员按退休时间截止);(4)要求三人于2020年9月起回中心上班(另一人已退休),考虑到其与现服务企业的工作协议情况,允许其最迟于2021年7月回市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上班,推迟上班者自2020年9月起“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全额由个人承担。郑卫华已于9月1日回中心上班,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彭正明、李琪的上班时限及相应整改要求;(5)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或责令检查。

17.反馈问题:关于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没有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基本没有整改。针对“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全市涉农项目资金15亿多元,大部分项目的申报、分配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审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了《项目申报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的申报由集体决定;(3)加强对涉农资金的清理、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合规。

18.反馈问题: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仍然存在。针对“2018年1月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中列支购置电脑款1.16万元;在转支该专项资金给慈利县农业农村局时,截留1.216万元用作日常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写出情况说明;(2)制定了《项目申报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9.反馈问题:关于公务接待无公函问题整改不彻底。针对“如二级机构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6月接待桃江有关部门人员用餐无公函”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责成市检测中心作深刻检查;(2)制定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按制度执行,无公函接待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20.反馈问题:关于行业协会未脱钩问题整改不坚决不到位。针对“市农学会和市农机学会仍然未与行政机构脱钩”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行业协会脱钩要求;(2)新一届农学会理事会经选举已产生,于2019年9月17日向市民政局提出法人变更申请并获准,学会的所有业务均由新一届理事会独立开展,与市农业农村局完全脱钩;(3)市农机学会已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会议解散,并于2019年12月23日在市民政局注销登记。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效明显,但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局党组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严字当头、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落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相关意见及精神,列出领导干部的责任清单,形成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两个责任”就传导到哪里,坚决消除“盲区”“死角”。全局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要在“两个责任”落实上体现行动、展现担当,要正视问题,真查真改,主动作为,做到“惟以改过为能、不以无过为贵”,以日益清朗的部门风气助推我市“三农”工作发展。二是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到底。各科室长、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要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本科室、本单位同事做好样子,当好表率;要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

(二)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牢牢抓住作风建设方面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认真具体地一项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形成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扎实提升工作成效。坚决把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推发展,以整改强稳定。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突破、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不断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4299099;邮政信箱(地址):益阳市龙洲北路743号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1801011977@qq.com。

 

 

                           中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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