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禁区“应退未退”及一些畜禽养殖场污染严重等问题销号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要求,洞庭湖区禁养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户须在2018年9月底前全面关停退出,但截至督察进驻,仍有16家畜禽养殖场、678家养殖专业户逾期未退,存栏生猪近8万头。现场检查发现,一些畜禽养殖场污染严重。如安化县品源养殖场废水经简单沉淀后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湖南省大有养殖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氨氮超标。
二、整改目标
全面查清禁养区退养情况,对禁养区内7家规模化养殖场和33家养殖专业户依法退养到位;完成安化县品源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依法关闭湖南省大有养殖有限公司。
三、整改措施
1.对禁养区“应退未退”进行“回头看”,全面摸清底数。
2.督促相关区县(市)在2019年12月31日前,依法依规完成禁养区内40家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
3.2019年9月30日前,安化县品源养殖场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确保达标排放或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
4.2019年12月31日前,湖南省大有养殖有限公司实现退养。
5.严肃查处安化县品源养殖场、湖南省大有养殖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6.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退养反弹和非法养殖的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9年7月禁养区内40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完成退养,2019年8月安化品源养殖场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2020年9月湖南省大有养殖有限公司关停退出。
五、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4223031;联系地址: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管理科。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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