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依法受理南县南洲丰禾水产品养殖场提出申请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公示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受理南县南洲丰禾水产品养殖场提出申请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现场和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其申请主体、申请事项、申请条件证据充分,材料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具有关联性,能够相互印证,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综合所述,南县南洲丰禾水产品养殖场符合申请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办理条件,决定转报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益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联系。(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殷勇,联系电话:0737-4223031
2021年益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决定书.pdf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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