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2021年度国家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农长禁捕专〔2022〕9号)、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禁捕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益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沅江市公安局等3家单位参评国家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集体;拟推荐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易超、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吴国兵、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科长陈志国、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唐清云、安化县公安局民警、四级警长何胜浩、沅江市公安局南大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曾鸣等6人参评国家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先进个人。现对以上拟推荐参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2月16日-20日),如有异议,请向益阳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7-4223031)反映,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益阳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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