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纪投诉
益阳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地 址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市纪委监委 |
益阳市梓山西路号 |
12388 |
|
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下列招投标事项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异议事项 |
异议提出时间 |
异议受理 单位 |
提出异议主体 |
对资格预审文件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 |
招标人 |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对招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招标人 |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开标 |
开标现场 |
招标人 |
投标人 |
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招标人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三、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联系方式
农业建设工程项目
单位名称 |
地 址 |
联系科室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或网址 |
备注 |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
赫山区龙洲北路743号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
0737-4228972 |
819307142@qq.com |
|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
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691号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
0737-7223305 |
183107602@qq.com |
|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大楼 |
农业农村科 |
0737-6204083 |
3378321421@qq.com |
|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赫山区萝溪路404号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
0737-2671223 |
1604939891@qq.com |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桃江县金盆北路426号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
0737-8882833 |
44478699@qq.com |
|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
沅江市巴山中路268号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
0737-2721311 |
rzcmj_2020@qq.com |
|
南县农业农村局 |
南县南洲西路286号 |
发展规划股 |
0737-5222811 |
492314714@qq.com |
|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
资阳区马良南路32号 |
法规股 |
0737-3101458 |
1584356264@qq.com |
|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农水局 |
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90号 |
工程质量监管站 |
0737-5661340 |
421393316@qq.com |
|
益农发〔2022〕51号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程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分级负责,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工作思路,巩固2021年专项整治成果,着力解决新的突出问题,加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更好服务于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
1.开展农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调研。对农业工程招投标腐败问题的现象、特点、操控环节、产生原因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权力运行、破解监督难题、强化项目监管、有效遏制腐败的意见建议,并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党委牵头)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剖析情况的通报》(湘办发电〔2022〕11号)要求,推动市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以及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党委牵头)
3.起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所涉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移交(送)的2021年以来办结的农业工程建设领域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指令、操控招投标结果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业主和投标人等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从执行层面压缩领导干部任性用权空间。(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党委牵头)
(二)整治招标代理机构不中立、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问题
1.开展代理机构行业秩序整顿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没有专业能力、专业人员的代理机构。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充当招标人代言人、围标串标“操盘手”、围标串标掮客、给招标业主回扣等问题线索的查处打击力度,既惩戒机构又惩戒个人,形成强力震慑。(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规范代理机构选取工作。市县农业农村局针对选取代理机构不公开、不规范、不择优等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办法。(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3.完善代理机构以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加强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强化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代理机构“一代理一评价”,将其遵规履责、代理业绩等情况及时评价、及时公开,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三)整治评标专家不公正、不负责、徇私舞弊问题
1.严格评标专家管理。配合做好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农业行业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做好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和日常考评,强化专家培训、考评及结果应用,落实专家动态入库及清退机制。对评标专家报告的打招呼线索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大力治理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的乱象。(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2.强化评标行为监督。认真落实评标行为抽检制度,对于涉嫌徇私舞弊评标、多次复评等异常评标项目,组织权威专家对评标行为的公正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3.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农业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做到“应异尽异”,强化异地评标的随机性。(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四)巩固招投标管理基础性工作
1.进一步推进招投标领域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评标办法,按照全省统一的农业工程招标文件电子范本,做到“应范尽范”。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做到招投标项目“应电尽电”。(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局法规科、局发展规划科、局计划财务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局种植业管理科、局畜牧管理科、局兽医管理科、局渔业渔政科、局种业管理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局农田建设与农垦科等科室配合)
2.加强和提升行政监管能力水平。组织参加全省农业工程招投标监管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适时开展对区县(市)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的督导。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组织技术专家团队做好技术服务和咨询,(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3.规范界定工作范围。按照《湖南省农业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操作手册》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条件设置等问题,精准规范界定招投标各环节行政监管部门的权力义务。重点规范招标文件备案审核、办理投诉举报、专家管理、标后履约监督等工作。(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4.进一步巩固标后监管工作。推行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在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和有效管理,规范数据信息的统一完整和分析运用。通过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覆盖运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变更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局农田建设与农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
(五)持续保持查处、惩戒力度
1.加大行政查处力度。通过加强部门移交(送)、大数据分析、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举报投诉等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处,严惩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查处招投标领域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评标专家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局机关党委、局相关科室配合)
2.继续发布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定期公布名单,加大对行贿者、招投标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局法规科、局发展规划科、局计划财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3.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2020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聚焦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设计变更、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及制度建设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县市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市级对县市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市级按50%左右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田建设与农垦科负责)
(六)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清廉建设
1.创建清廉项目。在农业工程领域积极稳妥开展清廉项目创建活动,推介一批规范、廉洁、高效的“清廉标杆项目”。(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2.引导行业自律。依托行业协会,对农业工程项目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净化市场风气和社会风气,正面引导工程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局相关科室配合)
3.启动农业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工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办法。用好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局相关科室配合)
4.做好总结提升。总结专项整治的有效做法,提升为制度性成果,常态长效发挥作用。加强对有关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表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和个人,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分级负责,局本级由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局机关党委负责,局相关科室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检查考核。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专门抓,明确任务书、责任单、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务求取得实效。要深入动员,精心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各区县(市)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度指导等职责。对整治工作中只拿方案不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相关单位和人员不配合、不支持,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提请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本单位纪检监察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