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15:38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要求参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执行,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单位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广泛宣传贷款贴息政策,力争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财政贷款贴息。

  二、做好主体申报指导。各县市区要积极指导本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平台申报,确保申报资料符合要求、齐全。

  三、严格县级审核、申报。各县市区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本辖区主体申报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并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同时在政府或单位官网上对申报贷款贴息主体信息予以公示。

  四、准确把握申报时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县市区对贴息资料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五、其它要求。请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协助各县市区做好由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担保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申报工作;同时对全市经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担保贷款50万元(含)以下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主体资金使用真实性负责,并出具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发展规划科唐女士,联系电话:4212188、4222126,电子邮箱:yy4212188@126.com。

  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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