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县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2024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县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县市区均可自主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县级申报。各县市区根据《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湘振局联〔2022〕9号)和《关于遴选推荐2024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县的通知》要求,编制好试点工作方案,正式行文向市局申报。
2.市级择优遴选推荐。市局将择优遴选2个发展基础较好、创建积极性高、示范带动力强的县市区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3.其他要求。各县市区在报送试点工作方案时一并提供发展庭院经济的相关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典型经验等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1日上午9点半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同步发送PDF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春江,0737-4212188。
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2024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试点县的通知》.pdf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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