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定在2024年开展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园(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成果园”)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2024年拟建设认定2个市级成果园。
二、资金支持
对拟建设认定的每个市级成果园奖补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
三、申报指标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成果园指在县域内地理位置相连、自然情况相似、社会特征相近、发展基础相通、人文环境相融的毗邻乡镇或行政村构成的集中连片区域。成果园建设要突出特色、创新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规划有机衔接,提升实施成效。示范园覆盖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2-3个乡镇,相对集中连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已实施过和正在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园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优先支持未创建过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申报。
(一)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主导产业为本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主导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原则上数量为1~2个。重点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稻谷、畜禽、蔬菜、油菜、茶叶、水产、水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成果园主导产业总产值应超过5000万元,主导产业产值占成果园总产值的比重原则上应达50%以上。主导特色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业规模一般不少于1万亩;畜牧业原则上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鸽出栏(出笼)分别不低于15万头、1万头、5万只、50万羽、20万羽、10万羽、1000万羽;水产养殖水面一般不少于3000亩。成果园至少有1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或者有不少于2家市级龙头企业。
(二)联农带农机制健全。项目实施主体获得补助资金支持的额度,要与所承担的联农带农责任相匹配,原则上与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直接增收额度挂钩,并在吸纳就业、原材料采购、培训服务等方面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倾斜。成果园实施的项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建立客观、真实的联农带农台账。项目形成的资产要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申报书中对权属、管理责任及管护经费予以明确。鼓励将投入的市级衔接资金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科学合理确定权属。其中,确权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基础上,完善收益分配方式。成果园内所有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帮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不低于500人。鼓励成果园内企业做优做强,促进主导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园区周边农户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产品加工、服务和消费等实现持续增收。支持成果园项目建设和管护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项目主体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三)区域规划科学合理。注重城乡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等方面,编制成果园可持续发展规划,细化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明确每个功能分区的定位目标和发展方向。成果园产业机构科学合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可期。成果园项目建设区域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群众认可度、参与度高,能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市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近两年市级及以上巡视巡察、审计发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有重大问题,涉及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使用衔接资金300万元以上的。
补助资金使用要求: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不得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清单项目;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项目资金支持内容重复;不得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资金支持内容重复。
五、项目程序
(一)县级自主申报。县级人民政府对照申报要求,编制申报书(见附件)。县级人民政府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负责。
(二)市州评审认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2个成果园支持建设。拟支持的成果园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补助资金。
(三)项目建成验收。项目建设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书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自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进行复核。
六、资料报送
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并同时发送申报材料扫描件,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唐春江,0737-4212188,yy4212188@126.com;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艾若飞,0737-6102338,1574446196@qq.com
附件: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创建申报书(模板).docx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