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益阳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财农〔2021〕362号)和《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益财农〔2023〕28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更好用于乡村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现就乡村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乡村风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打造环境优美、生活宜居、产业发展、治理有效且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共建共治共享的和美乡村,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资金投向
市本级衔接资金主要投向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科技示范等建设。重点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市本级文化振兴重点村(社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脱贫攻坚期间内投入较少的非贫困村及上述类型的村所属乡镇和农业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
三、资金分配
根据建设规模,按照向市辖区倾斜的原则,共安排市本级衔接资金410万元,其中:拟支持一批乡村建设项目重点乡镇、重点村,奖补资金380万元;拟支持1个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奖补资金3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镇村申报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工作的推进机制,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积极主动。乡镇、村党组织先锋表率作用发挥较好,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民议事协商民主。
2.建设积极性高。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建立稳定的乡村建设财政投入机制,组建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推进乡村建设需求强烈、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当、保障得力。农民群众广泛支持,筹资筹劳积极性高。
3.发展基础较好。申报项目建设单位能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能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加村民收入。
近3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支持项目建设:一是乡镇、村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二是发生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三是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
(二)农业科技示范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稻虾米专用品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蔬菜特别是加工型辣椒与冬季蔬菜新品种、黑茶专用型茶树新品种选育和畜禽新品种引进、培育与推广等工作。
2.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农业科技试验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示范推广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异的新品种,集成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先进技术,提升农业产业新质生产力,助力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五、申报程序
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项目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入库,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后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申报项目建设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督促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发挥衔接资金效果。
2.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公示、备案等工作,督促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完成建设。抓好项目施工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变更批复程序。原则上在2024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3.抓好资金监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合规的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时将衔接资金拨付到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项目要符合基层实际,坚持群众参与,坚决防止盲目提高标准,杜绝“垒大户”“造盆景”。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和《益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杜绝用于负面清单。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务工。
附件:1.2024年乡村建设项目申报计划表
2.乡村建设项目申报书
(邮箱:928449648@qq.com)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2024年乡村建设项目申报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实施地点 |
资金规模 |
绩效目标 |
重点乡镇、重点村、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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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村建设项目申报书
(2024年度)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所属乡(镇):
所属县市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表(村、乡镇填写)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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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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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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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貌 |
¨平原¨山区¨丘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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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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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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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 |
亩 |
林地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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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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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 |
1.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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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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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活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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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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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活动及健身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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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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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1.道路(硬化道路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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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水(自来水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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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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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化(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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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厕所普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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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活垃圾治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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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活污水治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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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
¨已编 ¨未编 |
规划期限 |
年到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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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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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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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近3年内,1.乡镇、村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2.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3.未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 同意申报乡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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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乡镇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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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盖章) |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
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建设时间,建设管理等)
三、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资金监管,群众参与,后期管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