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17 15:28 作者:市农业委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实施方案

 

201549

 

益阳是湖南乃至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集山区、丘陵区、湖区为一体,是南方地区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农业生产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问题凸显。从外部环境来看,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农业资源竞争和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价格和农业补贴遭遇天花板;从益阳自身来看,农业投入不足、发展基础不牢,产业体系不健全、农业结构待优化,支持保护体制不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不完备,科技化水平不高、先进技术应用不广,发展机制不活、农村产权制度没破题等一系列问题制约着益阳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加快转型升级。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原有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化内生动力,建立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支持保护体系,才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探索新路、积累经验、打造样板,益阳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特提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化两型总体要求,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创新农业发展制度,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着力打破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努力把益阳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制度创新引领区和综合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加强顶层设计,既统筹安排,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力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二是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根据湖区、山丘区不同特点,选择代表性区域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开,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尊重民意,广泛参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是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

三、改革目标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8家以上,年产值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以上,实现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1500亿元。农民合作社达到4000家以上,入社农户50%以上。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达到50%以上。农产品商品化率70%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建立完善的两型农业指标体系,全市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40%,所有乡镇全部配齐农(兽)残速检设备,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现代农业支持保护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健全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每个区县(市)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不少于8家,其中村镇银行1家以上。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实现全覆盖。大宗农产品基本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

——农业科技化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贡献率达到60%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实现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全覆盖。

——农村生态建设与保护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100%集镇的生活垃圾和95%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建制镇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地表水达标率达到8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年度增收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到2020年达到1.8万元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创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产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进生态种养,完善农业标准化和三品一标生产体系,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制度,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可追溯。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交易功能,创新流通形式,推进农产品物流。

1.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推动种养业区域化布局。以平湖区和丘陵区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带,推动新增粮食产能建设,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和湘米产业工程。以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为重点,加大茶园改造和新建力度,发展安化黑茶,加强原产地保护,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扩大放心蔬菜基地,打造益阳蔬菜品牌。坚持适度规模养殖发展方向,推进畜禽养殖优势区域由传统交通要道、城市城郊、人口密集区、水源区逐步向土地资源丰富、防疫屏障良好、距离居民较远的丘陵山区转移。推动水产健康养殖,推进精养鱼池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升级,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建设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休闲渔业示范点。加大传统苗木花卉提质升级力度,实施一园三带(益阳苗木花卉高效示范园,益长、益沅、益桃三个苗木花卉产业带)总体布局。着力建设桃江县、安化县、赫山区笋用林和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沅江芦笋,推动芦苇从造纸原料向食品产业转型。

2)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延伸产业链条,重点抓好粮食、黑茶、果蔬、畜禽、水产、芦笋、竹木等产业,建设一批精深加工项目。鼓励优势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形式,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创新体系建设,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较多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品牌整合与保护力度,推动同类品牌向强势品牌集聚,打造益阳农产品品牌。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建成产业关联度高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1)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主要农产品标准制定修订步伐,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在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统一的农产品田间生产档案。开展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探索整建制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途径。

2)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体系。扎实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地理标识的三品一标认证。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三品一标认证登记。

3)健全产品检测体系。强化市、区县(市)、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明确机构设置和综合监管职能,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整合涉农部门农产品质检机构,推动各机构的仪器、技术人员、化验室场地等优势互补。

4)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严格实施农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综合监管和诚信建设试点,探索综合监管新模式。统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做到监管无缝对接。

3.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

1)建立健全国家粮食安全收储体系。按照一市一中心、一县一骨干和辐射周边若干一线收纳库点的原则,建立完善现代粮食仓储体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完成市县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积极探索粮食银行流通模式,推进现代粮食物流。

2)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大型特色农产品市场建设,建设好一批农产品流通园区,升级改造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加快农产品冷链仓储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市场功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建设冷链物流、仓储等农产品物流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建商品配送中心、商贸中心、直营店作用,积极推进百城千镇县乡流通再造工程,努力构建顺畅的商品流通网络。

3)加快农产品走出去步伐。大力推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支持县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实施通江达海工程,加快内河航运扩容提质,配套建设港口码头等通航设施,建设益阳农产品出海通道。设立益阳海关,独立办理产品通关等业务。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努力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深入挖掘何凤山先生事迹,推进益阳与以色列先进农业合作。

4)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大力推行农超农社对接、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搞活农产品流通。积极推动期货交易所开展具有益阳优势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建立益阳农产品期货配套交割仓库。加快推进涉农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电子商务,通过自建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扶持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电子商务园区通过培育和引入农产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打造名优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扩大新农村商网应用范围,深入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大力推广“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益阳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淘宝“特色中国·湖南馆”县市区分馆。打造益阳网上农博会,开展益阳农产品网上贸易。探索建立农产品网络销售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线下安全品质管理机制,消除农产品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隐患。

5)积极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扎实推进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探索建立密切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的现代供销合作服务体系和实体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立乡镇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以及联合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供销组织,积极恢复和拓展经营业务。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逐步建立起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体系。

1.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在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培植各类专业大户,加快农户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成为专业大户。

2)支持发展家庭农场。适应市场需求,支持家庭农场扩大自身经营规模,推进家庭农场牵头领办、加入合作社。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试点示范,按照主体法人化、规模适度化、技术标准化、成员知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企业化、生产设施化、模式生态化 的要求,着力培育管理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社会影响大的示范性家庭农场。

3)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引导同类合作社、不同地域合作社进行联合,发展联合社,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跨地域、跨行业发展。鼓励以生产要素入股,发展股份合作组织。建立部门联合评定工作机制,开展市、县级示范社建设。建立区域性农民合作社配套服务平台,提供市场信息、产品营销、农资购买、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服务。

4)做强做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种养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品牌。完善龙头企业动态目标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订单保底、合作互利、入股分红、利益返还等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2.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共性服务。开展政府以市场竞争方式购买农业公共性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开。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业公共性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拟定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计划,指导监督购买服务工作。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和培育扶持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并重,把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作为开展购买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2加大农业服务体系市场化建设力度。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提升农机作业、农资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烘干、冷冻、产品加工营销等服务能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服务组织和农户合法权益。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

3)加强乡镇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水利、林业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激励机制。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3.积极开发农业新型经营业态

编制县域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休闲观光农业。注重融入民俗文化特色,重点挖掘黑茶文化、梅山文化,洞庭湖乡文化,桃花江竹文化和人文文化,大力发展创意型农业,逐步形成集农业生产、农耕体验、文化科普、生态环保、产品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多功能农业发展新格局。开展休闲观光农业星级评定工作,出台休闲观光农业管理办法,制定休闲观光农业行业规范,引导行业开展良性竞争。实施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工程,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研究制定促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

1.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深化农村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林地所有权、经营权基础信息,制定林业自然资源登记管理办法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规范林权变更登记、经营权流转登记、林权抵押登记。加强银林合作,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2)开展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为核心,放开建设权、出让所有权、转让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积极推动所有权、使用权的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加快建立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加大财政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的补助投入力度。

3)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点面结合的原则,全面启动农房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农房(宅基地)违章认定及处置办法和历史久远农房权属认定办法。积极探索农房登记税费、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银行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激发农户产权登记积极性。

2.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1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县里建立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乡镇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按照“统一受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运作方式,在流转交易中心设立国土、规划、房管、水务、农业、林业、知识产权等审批服务窗口,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服务。

2严格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流转交易规则,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审查流转交易主体,严格规范流转交易流程,严格流转交易机构管理。

(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相适应的用地审批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

1.创新耕地保护机制

1)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分类分区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探索不同区域间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供求总量平衡新机制,省内跨市耕地占补平衡新途径,促进不同经济功能区优势互补,实现对农区耕地的保护和反哺。

2)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反映耕地土壤质量变化状况信息,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基础。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占用耕地土壤剥离耕作层再利用工作,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扎实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标准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化、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优先在有1:2000正射影像图的区县(市)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余区县(市)按国土部门工作底图供图进度推进。

2)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建立规模经营主体准入机制,开展对规模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和土地流转用途审查,将农业经营主体按时履行流转协议、妥善处理与土地流出农户的关系等列入经营主体申报政府扶持农业项目的前置条件。着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书》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推行土地流转价格政府指导价制度,引导按稻谷实物市场均价折价结算,对流转期限较长的,指导建立价格合理浮动办法。完善流转合同备案、审查和履行情况监管制度。巩固和完善土地信托流转,规范信托流转行为。

3)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健全流转服务组织,完善流转服务内容,规范流转服务程序。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窗口,村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激励机制,加大对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的扶持力度。鼓励村级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引导土地整村、整组流转。

3.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机制

1)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试验区内农产品加工园区、物流园基础设施等用地优先审批;设施农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2)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产品加工及农产品物流等项目应该纳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对园区没有建设用地空间的,依法依规支持调整或修改规划。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控,在分解下达年度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指标分配对试验区县(市)重点倾斜,对农村、农业用地重点保障,对交通、水利重大工程优先保障。

3)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地籍调查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等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试点。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进行试点探索。

4)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增减挂钩试点。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的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鼓励边远地区农民住宅向中心村或城镇集中。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及时返还农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推进金融支农政策改革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流动,促使农业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资本、资金优势。

1.大力发展涉农金融机构

1)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大力引进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到2017年完成全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2)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力争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市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3)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对市内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的监管。

4)政府出资为主组建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5)支持设立以服务“三农”为主的金融租赁公司。

2.创新涉农金融产品

1)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推动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水利等基础项目未来经营收益权、大型设备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农产品订单、补贴款、租赁费及股权、债权质押贷款,稳妥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产权的三权抵押贷款。

2)创新适合农业生产的信贷产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并实行利率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企业为带动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建立财银保联动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业务。

3)拓展农业保险广度和深度。拓展主要农产品保额逐步扩展到全部直接物化成本。大力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互助式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发多档次保障水平,可组合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探索水稻产量保险试点、物价指数保险试点。

3.优化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

1)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清理涉农信贷资金和服务收费,降低“三农”融资成本。深入开展金融创安活动,推动农村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加大对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县(市、区)和信用企业的授权授信,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防范金融风险。普及金融知识,进行金融风险教育。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规则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监管责任,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层层落实突发金融风险事件处置的组织职责,制定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六)完善财政支农保护政策

坚持现代农业发展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投入,确保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健康平稳发展。

1.加大财政对现代农业的投入力度

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区域经济;在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益阳特色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框架。

2.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力度

1)明确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路径

由省级设计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的整体框架,对试点县可整合的相关资金,下放审批权(项目确定权、资金分配权)。试点县以县为主实施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统筹资金,引导各类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

2)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

试点县针对性质相近、目标相似、投向一致的各类涉农资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三大平台,近期探索“源头不变、渠道合并、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整合模式,并结合行政体制改革进程,最终达到“源头整合、渠道单一、县为主体、省市监督”的目标。

3.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1)建立和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多层次补偿机制,积极争取提高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补偿资金兑现使用。

2)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生态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保护奖励,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生态补偿制度。细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类型、生态主要作用、受益主要对象,提高补偿的针对性和效益。

3)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4.创新农业政策补贴机制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改革试点,探索三项补贴资金合并管理办法,调整补贴支持方向,明确政策目标,积极利用补贴存量资金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护农民既得政策收益。利用现有农资综合补贴部分存量资金及增量补贴资金设立农业种植补贴,重点补贴适度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

(七)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搭建农业科技平台,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依靠科技创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推广与应用。

1.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1)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加强农业实用技术配套组装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装备、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污染治理、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发挥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建立农业人才信息库,整合农业人才资源,汇聚农业科技力量,实现合作共赢。支持科研院所、基层农技部门和新型经营主体共建农业科教综合生产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鼓励和扶持运用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喷滴灌、先进养殖等先进设施,打造千亩、万亩以上集中连片设施农业基地。

2)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力度。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积极引进、集成和推广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出台引进农业科技成果的相关政策,探索科研与创新并重、创新创业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引导科技人员围绕益阳现代农业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为基础的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3)加强信息化服务。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宽带乡村工程,实现乡村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依托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农技知识查询、动态信息浏览、现场咨询解答、农副产品交易于一体的市级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健全和完善基本综合信息服务站点。进一步支持和引导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工程。

2.加强种子种苗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完善种子种苗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大果蔬、茶叶和中药材等优势经济作物良繁体系建设力度。加快以畜禽品改为重点的养殖种苗工程建设,重点健全草食动物市、县、乡镇三级品改体系。继续发挥益阳在新品种筛选试验示范优势,促进新品种推广应用。

3.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1)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重点培育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实行农机报废补贴试点,淘汰老化、落后农机具,调整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对适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可享受补贴。建立农机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质量与信用评估体系,将企业享受补贴资格与评估结果挂钩。

2)加快农机作业机耕道建设。制定农田机耕道建设实施办法,加大对机耕道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机作业效率。

3)做大做强农机产业集群。加快农机产业园区和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整合资源,打造益阳农机品牌,促进农机产业集聚发展。积极鼓励农机装备制造技术创新,突破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养殖业机械化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技术。创建集农机具生产、销售、维修为一体的农机产业网络平台,及时提供农机服务信息,打破区域限制,解决农机社会化服务滞后问题。

(八)加强生态农业建设

以增强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推进农业领域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

1.大力发展两型农业

1)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大力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覆盖、过腹还田等耕地培肥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持续产出能力。深入开展以节水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推广以田间工程改造及水稻控水灌溉为主的节水技术。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实施耕地肥力监测与改善计划,加快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病虫草害生态控制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2)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推广以沼气和秸杆等废弃物为纽带的循环农业生产模式,鼓励并推广农用地膜回收利用。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建立健全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盘活沼气池资源,推进农村沼气建设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猪果(菜、林)等循环农业模式。创新农村合同环境服务模式,重点在两河流域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中推广试点合同环境服务。

3)建立两型 农业准入制度。鼓励工商企业通过资本运作、产业延伸、品牌嫁接等途径投资开发两型农业,为农业发展提供资本、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支撑。建立农业企业两型准入制度,合理设立对租赁农户承包地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投入的准入门槛,选用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企业落户。

4)探索建立两型农业指标体系。推行政府绿色GDP指标考核,实行农业行政考核由数量考核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举的指标考核转变。

2.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对全市土壤的详查与分级管理。开展农业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估,建立农业环境承载力监测网络,对超载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实施水稻镉污染治理和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将益阳纳入长株潭耕地重金属重度污染区治理范围。积极开展秸杆、畜禽粪便资源性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试点示范。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办法,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无害化处理,发动村民参与,建立各级公共财政投入、市场化运作和村民缴费等多元化投入渠道,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开展农村污水治理,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有效提高污水资源利用率。开展农村改厕,建设和推广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3.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1)优化水资源配置。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加强节水管理,推广节水工程技术,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加强重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资江干流及中小流域、中小型水库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推动长江与洞庭湖大江大湖、河湖连通项目论证与实施,加大河湖保洁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健康生态水网。加快水生态景观建设,构建富有人文内涵的水景观体系。

3)加强湖泊修复。扎实推进有害生物防控、湖泊清淤、湖堤加固等建设,禁止各类建设侵占水域。逐步减少大湖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探索停止大湖对外承包经营、大湖周边现有精养鱼池退出生产经营的机制。加快乡镇集体渔场改革,破解乡镇集体渔场体制障碍,改善渔场生产生活条件。

4.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

1)推进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林业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按照生态主体功能区划,明确各类林地、湿地的主体功能和生态地位,实行分级保护和差别化管理。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等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测体系。完善生态、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林业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2)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设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山脉为构架的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禁伐、限伐行动,对禁伐、减伐造成的林农收入减少和地方税费减少由财政给予补助。全力申报和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科学划分造林立地类型,建立科学完善的适宜树种及合理模式选择体系。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工程。依托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湿地公园等森林、湿地自然资源,积极创建国家公园。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稳步扩大湿地受保护面积,对纳入保护范围的湿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遏制湿地退化。

3)推进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为主的国有林场,明确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支出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实行定额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国有林场从事商品性经营的单位和部门,按照事企分离、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予以剥离。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国有林区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国有林场加强生态建设和加快产业发展。国有林场建设与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使林场职工充分享受改革成果。

九)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用新型城镇化带动新农村建设,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三个一体化

1.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1)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加快完善有利于城乡协调、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体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全面启动县(市)域集镇布局规划、集镇规划制定工作,根据需要有选择地编制村庄规划。

2)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建立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规划管理体制,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规模较大及集镇建设任务重的乡镇,单独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规模较小的乡镇,成立综合性管理机构。

3)规范农村住宅建设。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核报批、监管、查违、拆违等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引导、鼓励农民集中居住,打造一批风格各异、特色彰显、功能齐全的农村小区。

2.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1)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加强农村水、电、路、讯、房等基础建设,逐步推进公共交通、有线电视、自来水、天然气等向农村延伸。大力开展美丽村庄、美丽乡镇、文明城镇和卫生城镇等创建,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和旅游名村的保护与发展,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和持续增长的水务投入机制,市县财政加强对各项水利非税收入的征管。深化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种社会资本以股份制、独资、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参与经营性水务项目或准公益性水务项目经营部分的投资经营及管理。建立、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强化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位的基层水务站点建设,建立乡村水利管护基金和村级水利管护员制度。

3.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1)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并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彻底废除对农民的各项歧视性制度。稳步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

2)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事业。优先发展城乡教育事业,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增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区县(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和实际报销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申请公租房。建立健全城乡同步发展的农村弱势群体帮扶救助机制。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服务和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支持建设多元养老服务

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实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战略,探索建立完善差异化的精准帮扶机制,因户施策,突出产业发展和对贫困家庭直接帮扶,切实减少贫困人口。开展片区扶贫,实施驻村帮扶,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落后现状。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作为加快益阳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领导小组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农委、财政、国土、科技、环保、商务、水务、林业、经信、人社、民政、食品药品监管、金融办、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发改委,负责改革试验的组织协调、评审报批、督促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同时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要确保改革试验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部署安排。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试点,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改革试验试点实行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总的安排是,按照一年起好步、三年大提升、六年新跨越的要求,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一是起步阶段(2015年),全面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进度要求和工作责任,初步建立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制度,启动实施一批骨干带动项目和试点。二是提升阶段(2016—2017年),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任务,先行先试取得初步进展,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一批骨干带动项目的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跨越阶段(2018—2020年),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形成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先进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主要特征的农业发展方式。

(三)试点示范。针对改革试验的各项具体内容,明确先行先试的区县(市)和市直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以点带面,有序推开。有关单位要在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制定试点示范方案,明确试点示范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时序安排和改革举措等。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有关试点项目及资金向先行先试的区县(市)倾斜,有关区县(市)政府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试点示范区的工作对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在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市里由主要领导挂帅,重点办好1—2个综合性示范点。

(四)责任落实。细化分解改革试验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目标。积极争取省直部门做好支持、指导、协调工作。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计划、分阶段推进各项改革试验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村级民主治理,增强乡镇、村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相适应的乡村治理机制。要严肃改革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顺利推进。

(五)政策支持。市直各部门积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凡是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试点示范,都要积极争取在益阳先行先试。积极组织协调好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大工程和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适度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善经营管理,支持各地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依法依规保障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用地需求。

(六)改革评估。研究建立科学的改革试验评估体系。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益阳实践和省政府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对各项改革试验措施的合法性、适当性、进度、效果等进行评估,提出专题分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情况发展改革试验中的问题,调整措施和思路,提高改革试验的质量。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