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农〔2015〕9号 关于六月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5-08-12 08:19 作者:市农业委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月28日至31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环卫和渣土管理处,对各区县(市)六月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六月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责任得到较好落实。大通湖区加强工作调度,牢固树立“农村清洁工程是农民普遍受益的民生工程,怎样重视都不为过”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金盆镇每个村都有固定标语和文化墙,居民小区有遵德守礼提示牌,有力促进了农户家庭“三包”责任制的落实。赫山区泥江口镇采取重宣传、重评比、重奖励、抓分类减量处理“三重一抓”措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桃江县桃花江镇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点评会,很好地落实了镇村干部、保洁员的工作责任,有效解决了面子工程突出,纵深发展欠缺的问题。安化县田庄乡建立了网格化责任分解体系,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责任得到强化。沅江市漉湖芦苇场深入推进以家园清洁为重点的农村清洁工程,建立了场长负责制。

  (二)保洁机制得到巩固提高。所抽查乡镇的公共区域和行政村都建立了较完善的垃圾定时清扫和清运机制,创新长效保洁措施,大力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注重实用性,既可装垃圾,又能很好地提醒村民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大通湖区金盆镇以“珍惜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家园”为主题,投入财政资金10万余元、在沟渠中投放鱼苗18万尾,较好地改善了水体生态环境;积极探索和推广市场化运作方式,保洁公司严格按照市、区、镇卫生管理要求和标准开展保洁工作,卫生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三)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桃江县桃花江镇给每个村配备了农村清洁工程宣传U盘,通过村村通广播每天进行循环播放。安化县田庄乡大力倡导“庭院美化”工程,通过发放张贴倡议书,设置宣传栏,组织广场舞、登山比赛等活动使村民的清洁意识明显提高。沅江市漉湖芦苇场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家园整洁意识,每户居民都发放了“告职工群众书”,签定了“门前三包责任书”,营造了清洁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方垃圾收集和清运网络不健全,保洁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南县华阁镇华民村、华东村,青树嘴镇八一村,资阳区张家塞乡合兴村,沅江市南大膳镇康宁垸村,安化县东坪镇杨林村等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够完善,保洁员没有及时开展垃圾清扫和清运,部分村组道路两侧有较多的散落或成堆垃圾。特别是华阁镇华民村沟渠的保洁工作很不到位,沟渠边、沟渠内有较多成堆成片或漂浮垃圾,所抽查其他乡镇、村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沟港溪河的垃圾处理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一些地方入户宣传和卫生评比不深入,群众卫生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桃江县修山镇舒塘村,安化县东坪镇酉洲村、玉溪村、杨林村,清塘铺镇鱼水村,沅江市南大膳镇北岭村,资阳区张家塞乡合兴村,南县华阁镇华民村、增产村、华东村、向东村,青树嘴镇八一村等村入户宣传发动没有做到全覆盖,没有组织开展二季度农户卫生评比,群众的主体作用仍没有得到较好发挥。南县华阁镇向东村的少数群众不配合问卷调查,参与意识不强。沅江市南大膳镇东浃村今年上半年就全部开展了一至四季度农户卫生评比,卫生评比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现象严重。所抽查的15个乡镇、村都有部分群众卫生意识不强,卫生习惯较差,一些农户房前屋后有成堆或散落的垃圾。

  (三)个别地方将垃圾随意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理需进一步加强。南县青树嘴镇金兴村、东美村等周边几个村将垃圾随意堆放在大堤上,形成了长约一公里的垃圾带,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二次污染,周边群众意见很大。

  三、督查评比排队结果

  (一)区县(市)评分排名结果:

  第一名:大通湖区(85.8分),分管副区长:钟剑波

  第二名:赫山区(84.4分),分管副区长:彭小平

  第三名:桃江县(80.6分),分管副县长:李畅和

  第四名:安化县(79分),分管副县长:胡能华

  第五名:沅江市(77.6分),分管副市长:于新胜

  第六名:资阳区(72.6分),分管副区长:丁晓明

  第七名:南县(65.7分),分管副县长:孟祥胜

  (二)乡镇评分排名结果:

  第一名:赫山区泥江口镇(88分)。责任人:党委书记李国钦,镇长周彪,分管负责人孔湘平

  第二名:桃江县桃花江镇(85分)。责任人:党委书记赵立峰,镇长夏跃军,分管负责人张丽华

  第三名:大通湖区金盆镇(84.5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向见军,镇长朱桂林,分管负责人彭穆

  第四名: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84分)。责任人:党委书记易超,场长刘赤文,分管负责人黄建武

  第五名:赫山区笔架山乡(83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徐朝辉,乡长谢三喜,分管负责人夏辉

  第六名:安化县田庄乡(81分)。责任人:党委书记罗伟民,乡长刘斌,分管负责人刘泽国

  第七名:沅江市漉湖芦苇场(78.5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刘亚峰,场长李毅,分管负责人张立宏

  第八名:安化县清塘铺镇(78分)。责任人:党委书记瞿永红,分管负责人李文龙

  第九名: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73分)。责任人:党委书记方孝军,镇长张正安,分管负责人温胜辉

  第十名:桃江县修山镇(71分)。责任人:党委书记郭龙辉,镇长陈愈,分管负责人薛竞飞

  第十一名:沅江市南大膳镇(70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孙志斌,镇长吴景军,分管负责人许汉林

  第十二名:资阳区张家塞乡(68分)。责任人:党委书记陈志豪,乡长郭辉,分管负责人高声波

  第十三名:安化县东坪镇(64分)。责任人:党委书记王良才,镇长谭智勇,分管负责人凌世龙

  第十四名:南县青树嘴镇(61分)。责任人:党委书记龚京榜,分管负责人姚冬林

  第十五名:南县华阁镇(60分)。责任人:党委书记史晋,镇长陈煜,分管负责人许鹏典

  (三)乡镇集镇(墟场)卫生状况分类结果:

  一类2个:赫山区泥江口镇,资阳区张家塞乡

  二类11个:安化县田庄乡、清塘铺镇,桃江县修山镇,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赫山区笔架山乡,沅江市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南洞庭芦苇场,南县青树嘴镇、华阁镇,大通湖区金盆镇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大力发动群众分类减量、就地处理垃圾,认真组织开展农户卫生评比,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垃圾随意处置的问题。所通报的问题要求在15天内整改到位,整改结果必须以区县(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名义,在8月25日前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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