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关于印发《益阳市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和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大通湖区农林水局,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益阳市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和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益阳市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村和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是2016年省政府16项24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为了确保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给我市的19个美丽乡村建设村和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号)、《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及重点整治村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农办〔2014〕1号)及《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确定的“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坚持“市统筹、县为主、乡镇负责、村落实”的建设模式,整合项目资源,突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19个具有较强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美丽乡村,确保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省政府美丽乡村示范村授牌6个村以上(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绘制美好蓝图。示范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因地制宜、简便、实用、易懂的原则,依据美丽乡村示范村考核验收标准,认真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配套制订好村庄产业规划和社会公共事业规划。严格按照批准实施的规划,指导村民搞好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村民的住房布局和占地面积要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美丽乡村规划要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需求,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体现自然美,展示乡土美,打造现代美,防止千村一面,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示范村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突破口,重点抓好水、电、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保障村民生产用水和饮水安全,使村民普遍用上自来水或井水。抓好农村能源建设,农户基本用上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水、改厨、改厕、改栏、改浴基本完成,全面普及卫生厕所。抓好通信、电视网络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电话、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户户通。
(三)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示范村要围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要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生态、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要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支撑当地经济发展的1-2个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示范村村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0%以上(以统计局数据为准)。组织好示范村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
(四)发展社会事业,倡导乡风文明。示范村要抓好学校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抓好示范村图书室、现代远程教育站和体育活动场所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发展农村业余文化队伍,繁荣文化市场。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抓好村级卫生室建设,健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全面落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组和科技文明示范户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科学的新风尚,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社会治安良好,无刑事案件。
(五)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示范村要按照道路通畅的要求,搞好通村和村组道路的建设,使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干道基本硬化。大力开展“四有两无清洁村”创建,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建立和完善垃圾收集、清运长效机制,引导农户实行垃圾分类减量,人畜分离,畜禽圈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开展植树栽花种草活动,抓好道路和“四旁”(即堤旁、路旁、渠旁、房屋旁)绿化、亮化、美化工作,美化住房和庭院,创造良好居住环境。
(六)健全基层组织,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在创建示范村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村党支部和村级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洁。落实村民自治和村务、财务公开,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等村级民主制度。
三、工作步骤
2月26日前,各区县(市)及19个示范村都要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村或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各示范村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各区县(市)及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和各示范村的年度建设任务统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2月26日前报市农业委员会新农村建设科。
3月26日前,各区县(市)按附件3上报各示范村第一季度建设进度报表一式三份。
6月25日前,市农业委员会对各示范村半年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按时整改到位;各区县(市)按附件3上报各示范村第二季度建设进度报表一式三份。
7月上旬,市农业委员会对半年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9月25日前,市农业委员会对各示范村前三季度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按时整改到位;各区县(市)按附件3上报各示范村第三季度建设进度报表一式三份。
10月上旬,市农业委员会对前三季度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11月上旬,市农业委员单独或联合数据评估单位(统计部门)对示范村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4)。区县(市)形成示范村建设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委员会新农村建设科。
11月13日前,各区县(市)按要求完成示范村数据评估认定程序,并将数据评估认定材料(含建设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情况、工作总结、评估认定单位盖章件等)原件一式四份报市农业委员会新农村建设科,同时按附件3报送第四季度建设进度报表一式三份(填写至12月底的预计数)。
11月底前,迎接省农委组织的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真正把示范村建设作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领导、资金整合、考核验收等工作机制。市级抓指导协调,抓工作调度,抓综合服务,抓进度督查。建设以区县(市)为主,由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安排县直部门对口指导,出台保障措施强力推进。区县(市)农业局和示范村所在乡镇分工协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点布局、规划编制、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及资料的收集、建档和上报。区县(市)农业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加强对示范村建设的服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典型宣传,充分发挥示范村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对示范村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建设一支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村级干部队伍。各示范村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示范村建设。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区县(市)财政要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示范村建设。区县(市)农业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衔接、协调各部门各渠道资金和涉农项目向示范村倾斜,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大工作力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地务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将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成为引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美丽乡村。区县(市)农业局、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督促示范村按任务要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抓好情况上报,每季度末,要及时将示范村工作推进情况以文字材料和表格的形式报市农业委新农村建设科。
附件1:
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分配表
区县(市) |
序号 |
乡镇(街道)名称 |
美丽乡村 建设村名称 |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美丽乡村示范村名称 |
南县(3个) |
1 |
南洲镇 |
|
班嘴村 |
2 |
南洲镇 |
大滟渔村 |
|
|
3 |
南洲镇 |
八方村 |
|
|
沅江市(3个) |
4 |
琼湖街道办事处 |
|
榨南湖村 |
5 |
琼湖街道办事处 |
小河咀村 |
|
|
6 |
胭脂湖街道办事处 |
回龙山村 |
|
|
资阳区(3个) |
7 |
长春镇 |
|
桃子塘村 |
8 |
长春镇 |
先锋桥村 |
|
|
9 |
迎风桥镇 |
鲜鱼塘村 |
|
|
赫山区(3个) |
10 |
沧水铺镇 |
|
碧云峰村 |
11 |
泉交河镇 |
南湖村 |
|
|
12 |
泉交河镇 |
黄茅岭村 |
|
|
桃江县(4个) |
13 |
浮邱山乡 |
|
浮邱山村 |
14 |
大栗港镇 |
刘家村 |
|
|
15 |
牛田镇 |
金凤山村 |
|
|
16 |
马迹塘镇 |
龙溪村 |
|
|
安化县(1个) |
17 |
马路镇 |
|
云台山村 |
大通湖区(1个) |
18 |
千山红镇 |
|
大西港村 |
益阳高新区(1个) |
19 |
谢林港镇 |
|
石湖村 |
附件2:
2016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全年建设任务统计表
填报单位: 区县(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村或示范村名称 |
区县(市) 乡镇 村 |
|||||||||||||
村级负责人姓名职务: |
联系电话: |
|||||||||||||
1、基础设施建设类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资金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总数:个 |
总投资额: 万元 |
|||||||||||||
国家投入 |
万元 |
社会投入 |
万元 |
村级自筹 |
万元 |
|||||||||
2、产业建设类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资金构成 |
预期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总数:个 |
总投资额: 万元 |
|||||||||||||
国家投入 |
万元 |
社会投入 |
万元 |
村级自筹 |
万元 |
|||||||||
3、社会公益类 |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资金构成 |
预期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总数:个 |
总投资额: 万元 |
|||||||||||||
国家投入 |
万元 |
社会投入 |
万元 |
村级自筹 |
万元 |
|||||||||
4、年度累计 |
||||||||||||||
年度累计 项目总数: 个 |
年度累计总投资额: 万元 |
|||||||||||||
国家投入 |
万元 |
社会投入 |
万元 |
村级自筹 |
万元 |
|||||||||
5、区县(市) 意 见 |
农业局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党委或政府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6、市 州 意 见 |
农委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7、省 级 备 案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填报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3:
2016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 区县(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村或示范村名称 |
区县(市) 乡镇 村 |
|
1、第 季度工作规划及目标 |
|
|
2、第 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
|
|
3、第 季度投入资金总量及构成 |
|
|
4、第 季度工作成效 |
|
|
5、市 州 区县(市) 意 见 |
区县(市)农业局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市州农委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6、省 级 备 案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填报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4:
2016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验收标准
示范村名称: 考核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验收 项目分类 |
考 核 验 收 内 容 |
评分 标准 |
验收 得分 |
对市州 考核验收内 容 (10分) |
美丽乡村建设有专门工作班子(1分),有相应工作经费(2分),指导示范村工作措施得力(1分),工作制度健全(1分) |
5 |
|
实施方案、季度报表、半年检查、整改措施、年度总结等材料齐全(3分),报送及时(2分) |
5 |
|
|
对区县(市)考核验收内 容 (30分) |
美丽乡村建设有专门工作班子(1分),有相应工作经费(2分),指导示范村工作措施得力(1分),工作制度健全(1分) |
5 |
|
设立或增加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
5 |
|
|
整合资金投入示范村建设情况好 |
10 |
|
|
示范村所在乡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好、卫生达标 |
10 |
|
|
对示范村 考核验收内 容 (60分) |
有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
5 |
|
有村部综合楼或固定办公场所 |
3 |
|
|
村域内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齐全 |
3 |
|
|
农村电网改造到位 |
3 |
|
|
村内道路、房屋、水系三边绿化效果好,无裸露荒地 |
5 |
|
|
村域内基础设施、生活设施比较完善,民居改造有规划、有措施、有亮点,环境优美,整洁卫生,无明显乱搭乱建,无明显垃圾污水 |
7 |
|
|
有1—2个村级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 |
3 |
|
|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 |
5 |
|
|
村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30%以上 |
5 |
|
|
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村内有公共卫生厕所。 |
5 |
|
|
公益、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健全,村级管理制度完善。 |
6 |
|
|
年度开展文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少于3次 |
5 |
|
|
全年无非法宗教活动,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非正常上访事件、计划外生育和聚众赌博、买卖地下“六合彩”等社会治安案件 |
5 |
|
|
合 计 |
|
100 |
|
注:考核验收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达标, 80分以下为不达标。
附件5:
填 表 说 明
1、《全年建设任务统计表》(附件1)由各区县(市)农业局会同各示范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填写,实施项目内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确定,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区县(市)农业局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区县(市)党委或政府意见栏内由区县(市)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报市农业委新农村建设科。
2、《建设进度报表》(附件2)由各区县(市)农业局负责填写,表内1项按照全年建设任务统计表中所列任务,根据每季度开工或完成的数量如实填写,如有变动的,请加说明。2、3项需加百分比说明。1、2、3、4项均需标注季度数(一、二、三、四)。在区县(市)农业局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报市农业委新农村建设科。
3、工作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工作成效等在表格内无法完整表达的,可另附材料。
4、工作联系人:市农业委新农村建设科刘爽蟾、刘勇,电话:4220894,邮箱:793009433@qq.com,3825875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