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15:01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农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各单位:

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532号)要求,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今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我委制定了《2015年依法行政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510


 

 

2015农业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总揽,按照“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整体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农业部门法定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到“五个规范”: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点抓好三个关键环节。首先,要研究制定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及责任追究与倒查机制。其次,要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农业发展规划和重大行政决定或决议要依法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再次,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农业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确保依法决策。二是规范文件审查。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由部门法治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审查合格的,报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不得违规发布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内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还要事先经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地可以借鉴株洲市的做法,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三是规范政务公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推进农业行政阳光化,公开政务信息,规范办事行为。同时,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对外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管理相对人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划定禁区。负面清单上的禁区之外,法无禁止皆可为,行政部门不得非法干预。此外,农业执法机构在查办案件时,要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同时参照《益阳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合理适当裁量,制约权力行使,规范处罚行为。

(二)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深入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要努力加强机构建设。今年,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将全面展开,这是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的极好机会。各级农业部门要用好用足法律依据和政策条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机构、编制上的支持,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与本轮农业行政机构改革相适应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根据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的要求,基层农业执法机构建设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否则将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农业执法工作任务。要切实保障执法经费的落实,将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同时,要大力推进执法机构向乡镇延伸,努力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执法机构体系。二要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人员进出制度,严把准入关,定期对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及能力进行考核,对在执法过程中表现素质低、能力差或执法违法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严格执行执法车辆和工作服装管理制度,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实行轮训和新队员定期培训制度,继续组织参加农业执法培训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农业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突出强化作风建设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行为规范、水平一流、作风过硬、能征善战、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队伍。三要切实加强装备建设。按照“三步走”的思路,全面开展二期执法装备建设,继续巩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成果。要按照《湖南省农业执法体系第二期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活动,装备好执法所需要的各种设备,改善执法手段,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执法设施条件,推动我省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四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机构改革到位后,农业执法领域将进一步扩大,执法任务更加繁重。要加大对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五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把开展农业执法行动和优化为农服务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又要积极调解涉农纠纷,化解基层矛盾,努力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三)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履行农业行政部门执法职责,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执法长效机制。

1.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全年组织两次全省性的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针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等重点产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监管,重点打击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和生产经营违禁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将农产品安全执法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有新的突破。以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产品质量和转基因产品安全监管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按法定要求建立生产记录和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重点查处应当包装、标识的农产品不按规定包装、标识的行为;重点查处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按照规定建立检测机构或委托合法机构对入场农产品进行检测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初级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打击在饲料产品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中毒事件。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三是稳步推进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加大农业产地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和耕地质量保护力度,严惩破坏耕地质量违法行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年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益阳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加强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等生产单位的监管,确保水产品的产地环境安全。四是积极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组织开展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整治,以育种基地、新品种侵权行为多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包装和销售为关键环节,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授权品种、假冒授权品种和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注册登记名称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以充分保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五是抓好动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做好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控防,严格引种检疫审批,搞好疫情监管,重点抓好产地检疫,全面监测疫情动态。六是切实抓好农机监管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市场劣质农机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套购农机行为,规范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好放心农机下乡活动,让农民群众用上高效、安全、廉价的农机。

2.组织实施市场监督抽查。一是组织实施好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等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质量不稳定的农资产品,对不合格农资产品,实行媒体公布,依据抽查结果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在重大节假日以及高温季节重点针对农产品销售企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注重对高毒高残留等禁用成份的检测,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三是加强对转基因产品和授权品种的监督检查,不断创新监督抽查办法,充分利用DNA检测等先进专业技术查处违法行为。

3.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一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方式。大力推进区域联合执法,跨区域、跨部门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树立执法权威。按照省《2015年开展区域协作执法工作方案》,搞好湘北区域协作执法行动,加强区域交流,依法查处典型案件。二是要开展检打联动。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记录、批发市场建立产销对接制度、超市建立标识流通制度和各类市场完善经营档案为重点,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日常检验、产品召回和销毁为主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经营者先行赔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承诺制度,以行业公约、协会章程为主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继续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程。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创建示范工作;四是抓好农业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移送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要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完善信息搜集、处理上报和应用制度,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利用“12316举报电话,完善案件举报、信息反馈和奖励制度,拓展案件发现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落实法治监督制度。一是要建立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将新颁布的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包括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实施情况、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完善立法的建议等,及时向省农委报告。二是要健全对农业执法行为督查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部门、下级农业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参与农资市场经营的现象。三是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四是要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努力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五是要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年底对各区县(市)农业部门和委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限期整改,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下放审批的事项要完善跟踪监管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跟踪管理力度,确保市州县依法依规履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切实解决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停办,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100%实行网上办理。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办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合法、高效、廉洁、便民。

(六)广泛开展农业法治宣传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实现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依法治农,确定2015年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年”。宣传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目标,配合省农业委搞好在资阳区进行的2015 年“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守法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能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法治农业”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宣传年活动将围绕农业农村法治主要内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从年头到年尾,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等活动。做到农业农村法律到村、到户、到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市场、基层主要经营场所。主要开展六大主题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开展送农业法治春联、农业法治农家历,张贴横幅标语,组织农业法治文艺节目下乡演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等。二是在3月初,结合一年一度的“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接受农民法律咨询,受理农民投诉。三是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农村法律,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3.15期间组织媒体对农资市场假劣产品重大案件查处公开曝光;

三、重大活动安排

(一)19月,开展全市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全省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和农机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春节、“五一”、“十一”、元旦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对市场落实市场准入制进行检查,对蔬菜、水果等产品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告。组织开展生产基地生产记录的执法检查,规范生产档案的建立。重点开展生鲜乳和水产品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34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推介放心农资产品;加强放心农资下乡示范窗口建设,建立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开展诚信评价,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意识。

(四)36月和910月,组织春、秋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在“3·15”前后掀起全省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

(五)3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饲料产品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企业,严厉查处违法行为。10 月下旬搞好在资阳区举办的湖南省“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六)47月,组织参加省农业委主办的农业法治培训和湘北区域协作执法工作。。

(七)78月,开展违禁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市场和边远农村的甲胺磷等违禁产品。8月底,组织对收缴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八)910月,组织全市进行案卷评查,向省推荐优秀案卷。

(九)1011月,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业依法行政落实情况和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情况,督办大案要案。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保护农民利益、履行法定职责、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与措施。各级农业部门在机构改革之年更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要认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机构的技术优势,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协助执法机构,形成内部合力。要主动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形成部门合力。(三)增加执法投入。各区县(市)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完善执法手段,保证各项执法措施的落实。

 

 

 

 

 

 

 

 

 

 

 

 

 2015年市农委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53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市委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人事科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政策法规科协助作好相关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科教科、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市植物检疫与保护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土肥站、市农环站、市绿办、市饲料管理科、原农村部、原市畜牧水产局、原市农机局。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部门单位强化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考核程序与考核办法

(一)动态监测。考核机构对各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建档管理,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的资料数据,动态记录掌握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构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考核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机构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自查自评。2015113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度书面报告后,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四)核实情况。20151215日前考核机构核对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核实各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报告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五)确定结果。20151220日前,考核机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中评查,根据考核对象报送的资料和考核机关核实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分类确定各考核对象的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

(六) 2015年市农委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执行结果由考核机构在20151231日前向市农委党组作综合汇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由市农委予以通报,纳入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考核机构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