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6 16:00 作者: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要求参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执行,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单位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广泛宣传贷款贴息政策,力争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政策。

  二、做好主体申报指导。各县市区要积极指导本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平台申报,确保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请注意同一笔贷款已享受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严格县级审核、申报。各县市区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本辖区主体申报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并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同时在政府或单位官网上对申报贷款贴息主体信息予以公示。

  四、准确把握申报时间。主体申报时间从2026年1月1日开始,通过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上传贴息资料,主体申报截止日期为1月31日,县市区初审汇总截止日期为2月28日。同一笔贷款已申报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工作较往年提前,请各县市区通知主体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申报。

  五、其它要求。请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协助各县市区做好由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担保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申报工作;同时对全市经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担保贷款50万元(含)以内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主体资金使用真实性负责,并出具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0737-4205968,电子邮箱:yysnyncjjhcwk@163.com。

  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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