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农发〔2016〕33号
关于印发《益阳市农业委关于加强交通
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方案》的
通 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局,大通湖区农水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益阳市农业委关于加强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加强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和
隐患排查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落实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监管执法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促进农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业安全执法水平,推动安全执法步入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杜绝较大及以上农机、渔业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1、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2、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3、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应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4、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5、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二)渔业安全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1、“三无”捕捞船舶。
2、捕捞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等非渔活动。
3、以休闲的名义,使用渔船招揽游客乘坐、垂钓等行为。
4、联合公安重点查处电、毒、炸鱼等方式进行违法捕捞。
5、机动渔船、渔政公务船无证上岗,渔船、渔港消防设施、系泊、锚泊、救生、灯光等安全设施的配备和质量问题。
6、渔船修造和船用产品生产企业法定资质审批、持证情况。
7、其他违反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捕捞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工作责任
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与隐患排查工作,市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管与隐患排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
结合我委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农机和畜牧水产工作主管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一月一警示”活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法规宣传传达落实到各乡镇农技站,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专业捕捞乡(镇)、捕捞渔民,要有组织地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排查建立台帐,并按属地监管原则上报市安委和市农业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月)
农机和畜牧水产工作主管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活动月等活动的开展,对农机安全生产与渔业安全生产中“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总结提高(12月)
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农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县农机、畜牧水产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相关内容列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细抓实,确保成效。
(二)加强能力建设。以“监管执法年”主题行动为平台,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做到依法行政。
(三)加强部门配合。市、县农机、畜牧水产部门要以“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执法检查联动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导。市、县农机、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落实和失职追责,对工作不主动,行动开展不力的,要适时启动追责。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