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02 15:41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2026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的相关情况,提出了需要整改的29项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领导班子态度鲜明、直面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整改工作调度会,逐项研究反馈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明确、步调一致、扎实推进,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孟球同志切实履行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小阳同志兼任主任,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协调督促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监督。陈孟球同志坚持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26年2月12日,主持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班子成员真改实改、立行立改。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把关。同时,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沟通对接,及时请示汇报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高标准、严要求下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6日,巡察“回头看”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完成28个,阶段性完成1个;巡察“回头看”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1个。

  三、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巡察整改还要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1)已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往来款启动逐笔核实原因、收集佐证材料相关工作,今年 5 月对接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结合单位现状出具往来款项专项清理报告。(2)待专项清理报告出具后,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财务核销相关规定,将往来款项及佐证材料报送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程序申请呆账核销、坏账认定或账务调整。(3)核销审批前,严格维持账务现状,不擅自处理;同步建立备查台账,严格落实 “账销案存”。

  (二)反馈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新部署情况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2025年7月29日第27次党组会议起,党组会议召开前,提前发放学习资料,会上安排1-2名班子成员围绕“第一议题”作重点发言。

  3至4.此二项属涉密问题整改,故不予公开。

  5.有的项目资金存在闲置或迟拨滞拨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1)桃江县浮邱山乡枳木山村洗衣石组产业公路硬化项目已于2025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和报账程序。(2)赫山区兰溪镇腾飞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乡村振兴项目概算金额15.14万元,分别于2025年10月22日和2025年12月17日支付成功。(3)市局于2026年4月制定《关于全面排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整改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快对项目资金迟拨滞拨情况的举一反三排查。(4)桃江县浮邱山乡纪委、驻赫山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已分别约谈责任主体。

  6.竣工项目未预留或返还质保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1)督促桃江县开展质保金清查摸底,桃江县对清查发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到期后未及时支付至施工方问题已限期整改到位。桃江县浮邱山乡已建章立制,于2026年3月底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镇业务培训。(2)赫山区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已于2025年12月底向施工方支付9000元质保金。(3)市局于2026年4月印发《关于全面排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整改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强化对同类问题的举一反三排查,并抓好整改。

  7.项目资料不完善、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1)督促桃江县全面核查并规范归档2022至2024年度所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料,形成标准化台账。桃江县浮邱山乡已建章立制,于2026年3月底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全镇业务培训。(2)赫山区兰溪镇对签订不规范的合同统一计量单位、调整甲乙方位置、开展全镇业务培训。(3)资阳区南丰社区已补齐云华组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证明、决算书、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乡镇签章,已修正绩效自评表。(4)市局2025年11月编印了衔接资金项目操作指导及案例,供各县市区学习;2026年4月制定《关于全面排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整改通知》,督促强化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及时整改。

  8.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1)完善了以2022年、2023年安化县奎溪镇白羊社区项目为代表的档案资料,补充了拟入库项目公告公示材料、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会议记录等缺失或遗漏的文件。(2)补齐了以安化县奎溪镇白羊社区项目为代表的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相关缺失资料,如会议记录、公示公告、影像材料等,并完成2021年、2022年项目中尚未完善的资产确权登记手续。(3)市局于2026年4月印发《关于全面排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整改通知》,督促县市区强化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并及时整改。

  9.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项目属省委组织部下达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依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振局发〔2022〕37号),村集体收益重点应用于产业基础设施、公益性岗位、项目运维及公益事业等,新桥村召开会议决定将分红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政策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对已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全覆盖开展问题排查“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资金资产管理,确保脱贫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10.有的惠农补贴超范围发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1)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5158.5元全部追回并上缴至非税。(2)青树嘴镇组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成立核查小组,对辖区2023-2025年惠农补贴资金全面核查,未发现套取、骗取和超范围申报补贴的行为;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乡镇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12个乡镇的24个村240名农户,未发现违规行为。(3)南县设立惠农补贴举报电话,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及时解答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解答市长热线2起,接待来访群众8人次;2024年解答市长热线2起,接待来访群众9人次;2025年解答市长热线14起,接待来访群众16人次。(4)全县各级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电视等载体,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0余台次,悬挂横幅标语80余条,举办惠农补贴培训3场100余人次。

  11.项目实施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1)赫山区兰溪镇已督促北岸新村完成资料整改,开展全镇业务培训,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6年4月,市局印发《益阳市2026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乡镇(司法所)审核备案制度,重点整治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全面等问题。(2)桃江县浮邱山乡被挪用资金已于2026年4月20日原渠道全额收回,2026年5月按照资金使用要求重新分配。(3)市级于2026年4月印发《关于全面排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整改通知》,督促强化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并及时整改。(4)桃江县浮邱山乡党委对责任主体批评教育;驻赫山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已约谈责任主体。

  12.落实“十年禁渔”战略部署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1)针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开展联合巡查,投入执法人员7576人次,查处违规垂钓案件29件,非法捕捞案件3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11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2)印发《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益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席会议的通知》,建立13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机制,6月11日、9月28日分别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3)加大禁渔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垂钓行为。线上借助《朝闻天下》、新湖南等平台报道;线下使用电子屏、村村响广播宣传,设标识150余块、发放手册5000余册、挂横幅400余条、张贴海报1000余张、推送短信20万余条。

  13.在抓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上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1)督促县市区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或督查措施,明确今年主攻方向。各地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围绕乡村“五边”区域集中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9.6万余个,群众参与意识增强,乡村宜居品质提高。今年7月开始,市局利用无人机对各县市区村庄开展脏乱差问题“随手拍”,发现问题52个,已移交相关县市区立行立改且整改到位。(2)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等通知10余份,全力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2024年以来,市县乡共出动宣传人员19.8万余人,印发禁烧通告14万余份,群众禁烧知晓率达到100%。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2025年3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1)全主体建档立卡。深入开展主体名录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将17284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实行精准监管。(2)全覆盖巡查检查。对全市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巡查检查,做好用药提醒、药残限量标准宣贯和生产不合格产品违法后果警示,查办1起未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件。(3)实行专人包保。由乡镇或村级干部为主体,每人包联3-5户黄鳝、牛蛙等养殖主体,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4)通过深入开展重点问题农产品药残攻坚治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今年3月5日、6月15 日省农业农村厅在我市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抽检农产品365批次,合格率为98.9%;市场环节“月月抽检”农产品85批次,合格率为97.65%。202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益阳市获评满分。

  15.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1)压实局机关科室(单位)、县市区行业监管、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联点县市区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2)在全市开展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印发《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3)抓实宣传教育和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经营主体、农户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

  (三)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6.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上有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后续跟进调度、督查考核不够,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1)2026年3月26日,局党组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再学习。(2)印发《中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破除“以点代面”“以局部代系统”,局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系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结合局《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 扎紧“三农”领域“不能腐”制度笼子的工作方案》,对各科室单位就编制岗位内职责职权、运行流程等开展风险查摆并编制风险目录。

  17.在利用身边发生的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纪、守纪上还有不足,干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1)对夏大、孟智勇、唐义松等典型案件,在局党组会、党支部大会、全员干部职工大会等场合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局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前往赤山监狱、沅江市新湾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重,局机关纪委前往市农业科学院、检测中心安化随机抽样点、漉湖执法蹲守点等地开展作风纪律督查。(3)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草拟《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作风建设与纪律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1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1)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纳入2026年党建纪检工作要点,督促各党支部常学常新、常思常改。(2)市农业科学院部分班子成员已于2025年11月24日退还超标准发放绩效奖金。(3)2026年6月26日,印发《年终一次性绩效奖金发放办法》。(4)由分管市农业科学院的局领导对市农业科学院党委班子开展谈话提醒。

  19.作风建设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1)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草拟《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作风建设与纪律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2)制定2026年全员业务培训计划,将综合业务素质作为全员培训重要内容,1月以来,累计培训7场次。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等场合就工作责任心作反复强调。(3)分管局领导对责任主体开展提醒谈话。

  20.过期发票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1)市农机事务中心4人已将过期票据产生费用退还国库。(2)进一步加强相关票据的审核把关,所有差旅费通过湘办通等平台进行审核,以制度建设规范报账流程,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1.附件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1)市农业示范场已梳理2023、2024年党建活动台账,逐一核对4460元开支对应的活动项目,通过查阅会议记录、询问活动经办人、调取活动现场留存照片等方式,补全党建活动的方案、通知、签到表、现场影像资料、费用报销明细等。(2)核查2024年局机关工会账目,对54笔无银行回执单和3笔无经手人付款记录的情况,按要求补齐。(3)2026年1月23日,印发《工会开支事前申报和事后联签报账暂行规定》,规范报账流程。

  22.支付在前审批在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1)研究机关工会财务开支事前申报和事后审核环节,明确机关工会相关责任人职责和报账流程,2026年1月23日,印发《工会开支事前申报和事后联签报账暂行规定》,规范报账流程。(2)2026年2月2日,分管机关工会的局领导对责任主体开展提醒谈话。

  23.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1)2026年2月9日、5月20日,局四级调研员刘国奇两次组织市农业示范场召开财务廉政风险会议。(2)督促指导市农业示范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经营收入、项目资金等全部通过银行账户收取,目前,市农业示范场不存在现金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行为。(3)由分管市农业示范场的局领导对责任主体开展提醒谈话。

  24.驻村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6名驻村人员2024年实际多享受伙食补贴数额已全额退还至国库。今后,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切实规范相关驻村伙食补助的发放,避免多头补助。

  (四)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25.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1)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由人事科负责提醒并收集相关记录。(2)2025年12月5日,利用召开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时机,组织各支部书记进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理论培训。2026年3月30日,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3)2026年4月、6月集中组织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调度,查漏补缺,常态化督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4)结合党委扩大会议、党建工作督导时机,对各支部进行培训指导,提升支部落实政治生活意识和能力。

  26.基础性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1)结合4月、6月专题调度和日常工作指导,对支部党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逐步规范会议记录。(2)下发《2025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工作提示、支部换届流程图、支部换届选举“两请示一报告”模板等,指导支部严格按程序组织换届。(3)利用党委会议、党建业务培训、党建工作调度和日常业务指导等时机,督促指导支部和委员发挥班子功能,提高参与意识和决策能力。(4)市农科院已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整改。

  27至29.此三项属涉密问题整改,故不予公开。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阶段性完成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专项清理报告出具及核销审批流程,确保反馈问题按期全面清零、见底见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推进的工作,深挖病灶、举一反三,着力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上下功夫。注重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采购管理、涉农资金使用分配等关键环节的制度约束,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同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及时报告整改进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299099;通信地址:益阳市龙洲北路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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