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益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2017年11月30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益农(农药)罚[2017]1号 |
益阳市赫山区兴盛植保技术服务部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案 |
益阳市赫山区兴盛植保技术服务部 |
盛建义 |
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连根拔”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共60公斤,货值700元,但未销售。 |
行政处罚种类:1、责令停止经营该产品; 2、罚款3000.00元。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11月29日修订)第四十条第一项;2、《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种植业部分)第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
现金入账 于2017年7月13日缴纳3000元整 |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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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益农(农药)罚[2017]2号 |
销售50%可湿性粉剂“真菌细菌毙”假农药案 |
黄道红 |
黄道红 |
销售(未依法取得登记证)假农药50%可湿性粉剂“真菌细菌毙”,以10.00元/袋价格共销售了9袋,获违法所得90.00元。 |
行政处罚种类:1、责令停止经营;2、没收违法所得90.00;3、没收违法经营的剩余农药41袋;4、罚款5000.00元。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现金入账 于2017年11月20日缴纳1090.00元整 |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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