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局贯彻《益阳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方案
益阳市农业局贯彻《益阳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8 10:36 作者:市农业局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农业局贯彻《益阳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益阳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1318号),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农业”,有效化解农业行政争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工作

(一)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益阳市网)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方式,我局农业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我局行政复议机构,由法规科办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工作。局法规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建议上报局农业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经集体研究后由局领导签批后及时审查理;需要补充相关资料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证的事项与期限。(三)规范行政复议调查取证工作。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以及其他需要调查取证的农业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地调查、核实证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法监督证。重大、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

(四)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采用书面或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或群体性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我局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有复杂疑难问题的,应多方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认证。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制度。

(六)规范行政复议决定。我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公正裁决。加大案件纠错力度,对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撤销或变更的行政行为,排除干扰因素,坚决撤销或变更。

(七)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期限。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办人员应当在40内,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意见。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提出审理意见的时限相应减少。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和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审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的,提出审理意见的时限可相应延长。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审理应有法定事由。

(八)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期限履行制度、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问责制度等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申请人、第三人向我局反映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我局将向被申请人发出责令期限履行通知书。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我局将把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移送监察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九)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我局将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

二、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答复、履行工作

(一)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我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并依法送达。

(二)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局法规科在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应在1日内将答复通知书、复议申请书等复印件转交作出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局内有关机构,该机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4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提出书面答复,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及其目录,送局法规科审核汇总。局农业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日内审核汇总书面答复和相关材料,由局领导签批、盖章,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连同书面答复一起报送行政复议机关。从签收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到报送行政复议答复书不得超过10日。

(三)规范行政复议履行工作。我局应及时、准确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决定履行情况反馈给行政复议机关。

三、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一)规范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行政复议职能,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保证行政复议人员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结之后及时将案件订卷归档。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可按月集中订卷归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原则,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措施,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二)强化学习。应通过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大力宣传本方案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方案进行学习。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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