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
益农发〔2018〕44号
发布时间:2018-06-08 17:07 作者:粮油科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农业局、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大通湖区农水局,委机关相关科室,委直相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粮食生产由数量主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转变,促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按照《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委制定了《益阳市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益阳市粮食生产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促进粮食生产由数量主导转到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上来,推动粮食生产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根据《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奖励范围

考核范围为全市农业区县市。通过考核考评,确定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和先进县市区推荐单位,上报省农委。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主要考核稳定产能、提升品质、减肥减药、调优结构、转变方式、强化保障六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及推荐程序

严格按照《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确定的程序要求逐级进行考核和推荐。

(一)县级自评。各区县市按照本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粮食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将自评报告及自评分结果于9月底前书面报市农业委。

(二)市级推荐。市农业委将会同市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本考核办法,采取听取当地政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对各区县市进行考核。现场考核要求对每个区县市随机抽取5个(含,下同)以上乡镇,每个乡镇随机考核半数以上的村,重点核实耕地抛荒、绿色生产等政策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按照考核评分结果和省里分配的推荐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我市粮食生产先进区县市推荐名单,于11月5日前,以市人民政府文件上报省农委,同时上报所推荐区县市相关考核凭证资料。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区县市取消推荐资格:截留挪用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情节严重;永久基本农田内有连片5亩以上全年性抛荒。

(三)省级评定。省农委将组织省有关单位和市州农委,对各市州所推荐的先进县市区进行再次现场抽查和考核,确定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市区和先进县市区推荐名单,报省农委党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向全省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益阳市粮食生产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各相关考核责任单位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制定,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将涉及到的考核指标纳入全年粮食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来完成,同时注意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力争考核获得高分。全市粮食生产考核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委粮油作物科牵头负责,并会同市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及委属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粮食生产考核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粮食生产考核工作的相关考核责任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明确的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做到过程有章可循,结果有据可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推荐资料。各区县市要按有关要求,规范提供考核资料和佐证材料,列入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区县市的推荐单位要高标准整理相关考核资料和佐证材料,力争获得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或先进县。

益阳市粮食生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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