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次例行监测结果的通报
益农发〔2018〕77号
发布时间:2018-10-09 10:29 作者:蒋上志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农业局、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大通湖区农林水务局: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次例行监测,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例行监测抽检情况

8月6日- 15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全市7个区县(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次例行监测抽样工作。本次监测共抽取农产品样品212批次,其中蔬菜样品163批次、水果样品49批次,经检测农药残留合格率均为100%(详情见附件1、2)。

蔬菜:样品共163批次。按监测地点分,生产基地抽样97批次、超市抽样66批次;按品种分,抽取叶菜类蔬菜31批次、瓜果类蔬菜88批次、豆类蔬菜26批次、根茎类及其它18批次。

水果:49批次水果样品全部在超市抽取,以本地消费量较多的水果为主。

样品检测:本次样品检测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生产基地抽取的97批次蔬菜和超市抽取的49批次水果,全部进行定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α-666、β-666、γ-666、δ-666、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三氯杀螨醇、腐霉利共36种农药;超市抽取的66批次蔬菜进行定性分析,检测范围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检测结果:此次抽检的样品有4批次水果样品检出农药残留,均未超过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值,所有样品均为合格,详见附表1、2。

二、检测结果分析

从本次例行监测结果来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相对较好,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但农药检出频次仍然存在。因此,各区县(市)要继续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进一步强化生产基地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督促生产基地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遵守“生产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作用,通过加大监测力度,更多的发现农产品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既要把监测数据作为制定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又要把监测数据也作为指导和改进生产的重要依据,以监测促监管促生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进一步严密监控农资供销环节。通过监测数据分析,严密监控农资供销环节。对于经销违禁农药、劣质化肥、假冒种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农药中的有效成分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含有违禁隐形成分的农药,要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

附件1: 2018年全市蔬菜质量安全第三次例行监测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2018年全市水果质量安全第三次例行监测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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