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统一城乡低保指导标准 明年元旦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4-01-16 00:00 作者: 来源:湖南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据湖南日报11月22日报道(记者 沙兆华)今天,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湖南省将实施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城市低保为330元/月、农村低保为165元/月,各地不得低于全省指导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当上调。

    据悉,今年,湖南省城市低保人数143万人,预计年发放资金41.5亿元,农村低保人数277万人,预计年发放资金33亿元。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明波表示:由于起点低、历史欠账多,市县级财政投入不足等原因,湖南省社会救助整体还处于较低水平,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水平还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统一制定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发挥低保标准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调节作用,使低保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解决我省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问题。

    2014年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测算,城市低保标准为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3%,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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