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优抚政策
发布时间:2013-11-11 00:00 作者: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补贴标准:

由中央统一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此标准从2011101日起执行,标准如有变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保障类别

2011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单位:元/年)

22870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单位:元/年)

22870

红军失散人员(单位:元/年)

10320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

 

其中:农村烈属(单位:元/年)

6030

    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单位:元/年)

5760

农村病故军人遗属(单位:元/年)

5510

3.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其中:

一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3299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31950

因病致残(单位:元/年)

30900

二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2985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28290

因病致残(单位:元/年)

27230

三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2619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24620

因病致残(单位:元/年)

23050

四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2147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19380

因病致残(单位:元/年)

17810

五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1677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14660

因病致残(单位:元/年)

13620

六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1310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12400

因病致残(单位:元/年)

10480

七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996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8900

八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629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5760

九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523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4190

十级

因战致残(单位:元/年)

3670

因公致残(单位:元/年)

3140

4.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单位:元/月)

590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单位:元/月)

520

  建国后入伍(单位:元/月)

490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单位:元/月)

250

6.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单位:元/月)

250

7.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单位:元/月)

250

8.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助

 

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党的老党员(单位:元/月)

420

    解放战争时期入党的老党员(单位:元/月)

360

    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单位:元/月)

280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贴的老党员(单位:元/月)

50

发放部门:县、市、区民政局

政策期限: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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