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3-10-19 00:00 作者: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总体上按不超过本省同类同档机具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插秧机及育秧设施设备补贴率可提高到50%。

发放范围:

本区域年度补贴额度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发放部门: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复核,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

政策期限: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分年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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