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场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7 15:41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市场与信息化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农业品牌体系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等六大方面的工作,着力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落实数字乡村战略,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推进农业农村市场与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

一、做好农业信息监测预警

(一)抓好农业监测统计和农业经济运行预警。安排专业监测人员,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有关报表的报送;督促定点监测点完成农业综合信息采集;密切关注全市农产品价格以及市场运行情况,各区县(市)各设立监测点一个,并每月报送监测情况。 

(二)抓好农业农村监测统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市、县农业农村监测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农业农村监测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信息发布。做好农产品价格监测和市场经济统计数据整理分析,按时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发布;完成农业经济运行相关专题调研。

二、推动农产品营销促销

(四)高标准完成参展组展工作。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知名展会活动,推动农产品深度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

(五)鼓励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促销。协调推进电商平台与农业生产基地对接,支持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用网络平台开展农产品促销。

(六)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组织企业申报生产基地、销售定点单位,积极进行展销对接活动,推进我市农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销售。

三、加强品牌体系建设

(七)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突出“一县一特”产业发展,巩固“安化黑茶”区域公用品牌,着力打造“南县稻虾米”片区区域品牌成为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提高“南县小龙虾” “沅江芦笋”“桃江竹笋”等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围绕支撑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着力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对标打造1个以上知名企业品牌;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和商标注册,积极组织乡土品牌产品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重点打造1个以上“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

(八)加大品牌展示展销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安化黑茶”“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 “桃江竹笋” “沅江芦笋”“赫山兰溪大米”参加省级以上展示展销活动专场推荐会,全年分类推进专场推荐会各2场以上。指导“一县一特”品牌在机场、高铁、高速等场所开展广告宣传和新闻媒体、多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强化品牌效用。

(九)推动“益品”出湘出境。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示展销评奖等活动,提高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加快推进“益字”号产品出湘出境。

四、抓好数字乡村建设

(十)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未完成省定建设任务或未启动此项工作的区县(市)要尽早谋划,认真做好场地选址、信息员确定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全市8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107个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已完成建设任务或已建成县级运营中心和部分村级益农信息社的区县(市)要积极组织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小农户开展对接,大力推动农产品上行。积极探索将便民服务、信息服务等社会服务与益农信息社农产品销售相结合,创造经济效益,促进益农信息社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建设,整合部、省相关物联网项目,力争打造1个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县、2个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创建1个以上农业农村智慧产业体系试点县,带动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十二)扎实抓好智慧农业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运营好益阳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积极配合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立益阳特色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每年确定20个省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追溯平台,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

(十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抓好空间布局,积极推动县级物流产业园建设,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田头冷藏保鲜等设施,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打通生鲜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公里”。

(十四)抓好数字乡村试点。在南县麻河口镇、赫山区沧水铺镇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麻河口镇重点打造1-2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点,沧水铺镇重点探索5G在农业农村的运用,促进县域范围内农村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模式。

五、统筹“菜篮子”工程建设

(十五)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严格按省政府要求按时完成对各区县(市)的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

六、抓好项目申报

(十六)抓好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推进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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