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产业扶贫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7 15:50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切实履行产业扶贫工作牵头单位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产业扶贫的普惠性、根本性作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部署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扎实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跟四走”和“四带四推”的产业扶贫模式,围绕保脱贫、强产业、补短板、防风险、促巩固,突出主体培育、产销对接、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倾斜支持,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目标。紧紧围绕《益阳市产业兴市暨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相关目标任务,依托全市“一县一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认真推进产业扶贫增收行动,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帮扶等多种形式,建立贫困户与产业发展主体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目标,确保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工作

3.推进贫困地区持续壮大特色乡村产业。依托全市“一县一特”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以现代特色种养业、特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特色新产业为重点,发掘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景观优势和文化底蕴,着力培育、持续壮大优势特色乡村产业,引导和扶持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特色乡村产业,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扩大贫困群众产业的参与度和受益面。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让贫困村充分发挥自身农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的比较优势,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强化脱贫攻坚的产业支撑。

4.加快建立长效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认真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18〕132号)文件要求,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同步增收的利益分配方式,确保贫困户能够长期稳定增收。对采取直接帮扶方式的,鼓励帮扶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使贫困户的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稳定的收益,直接带动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脱贫;对采取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帮扶等方式的,贫困户前5年不承担经营风险,保底收益不低于投资资金的8%;5年后,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学习和借鉴市域内外典型案例,不断完善和创新帮扶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探索采用园区带动、集体带动、龙头带动、股份合作、自主发展和务工就业等多种帮扶模式,将贫困人口的生产要素合理融入扶贫产业中,让贫困人口获取多元化的生产经营、租金、薪金、分红等收益。

5.大力推进“千企帮村”行动。加强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培育,实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互动。在现有的54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结对帮扶61个贫困村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市级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投资建厂、发展电商平台等。在“百企”培育、“特色产业园” “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等项目中,优先支持参与“千企帮村”行动的龙头企业。

6.大力推进“万社联户”行动。积极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有针对性地开展联户帮扶。抓好规范化建设。指导产业扶贫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空壳社” 专项清理工作,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加强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将到户的扶贫资金入股产业扶贫合作社,通过发展产业获取稳定的分红收益。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发展产业的,通过项目或奖补形式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联户帮扶。对参与“万社联户”行动成效明显的产业扶贫合作社在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社创建中予以倾斜。

7.认真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精准设计产业扶贫项目并及时纳入扶贫项目库,认真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精准核实项目帮扶对象,合理确定帮扶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项目风险防控,确保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长期稳定收益。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实行“群众参与、主体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程序,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强化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支持贫困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将农产品供需信息迅速有效传导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村、贫困户,指导其有的放矢发展生产。大力拓宽扶贫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精选有代表性的“益字号”扶贫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推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电商平台与贫困地区精准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让更多的贫困地区产品走出山区、进入城市、拓展市场。大力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进学校食堂、进医院食堂、进企业食堂、进农贸市场“五进”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农副产品和贫困村、贫困户自产的农特产品。

9.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一是扎实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从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当地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精心选聘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经常性地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保障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产业发展稳定持续、产业收益稳定持续。二是扎实建立“一户一册”“一户一策”产业扶贫台帐。在认真入户调查、详细掌握贫困户发展基础和脱贫意愿的基础上,建立“一户一册”产业扶贫台帐制度,做到贫困户家庭情况清、发展意愿清、产业选择清、帮扶措施清、利益联结清、发展收入清、帮扶干部清。

10. 切实防范产业扶贫风险。大力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将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作为风险评估的主要对象,系统评估生产经营、带贫能力等方面主要风险。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干部群众产业扶贫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保障措施

11. 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中的特殊重要性,精心选择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的干部负责做好产业扶贫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产业扶贫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产业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收官之年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12. 强化产业扶贫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对辖区内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对产业扶贫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制和报账制,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骗取套用、虚领冒取或转移挪用、拖欠挤占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如数追缴违规违纪违法资金,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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