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益阳市法治先进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28 08:56 作者:市农业局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农业局关于落实《益阳市法治先进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农业局、大通湖区农水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益阳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益阳市法治先进城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整体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切实转变农业部门职能,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强化依法治农、护农、兴农理念,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听证会;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权力、外部权力运行制度;推行网上办事,强化电子监察;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条件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五有”要求和《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方案》,大力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制订的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三)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履行农业行政部门执法职责,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执法长效机制。

  1.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全年按法定职权组织好辖区内的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性的农资打假整治活动。针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农机等重点产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监管,重点打击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和生产经营违禁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将农产品安全执法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力争获得新的突破。以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产品质量和转基因产品安全监管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按法定要求建立生产记录和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重点查处应当包装、标识的农产品不按规定包装、标识的行为;重点查处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按规定建立检测机构或委托合法机构对入场农产品进行检测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初级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打击在饲料产品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中毒事件。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三是稳步推进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加大农业产地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和耕地质量保护力度,严惩破坏耕地质量违法行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年活动,积极参与人大组织对《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全面督查。加强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等生产单位的监管,确保水产品的产地环境安全。四是配合省厅积极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组织开展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整治,以育种基地、新品种侵权行为多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包装和销售为关键环节,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授权品种、假冒授权品种和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注册登记名称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五是抓好动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做好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控防,严格引种检疫审批,搞好疫情监管,重点抓好产地检疫,全面监测疫情动态。六是切实抓好农机监管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市场劣质农机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行为,规范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好放心农机下乡活动,让农民群众用上高效、安全、环保、价廉的农机。

  2.组织实施市场监督抽查。一是组织实施好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等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质量不稳定的农资产品,对不合格农资产品,实行媒体公布,依据抽查结果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在重大节假日以及高温季节,重点对农产品销售企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注重对高毒高残留等禁用成份的检测,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三是配合省厅加强对转基因产品和授权品种的监督检查,不断创新监督抽查办法,充分利用DNA检测等先进专业技术查处违法行为。

  3.努力构建执法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方式,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记录、批发市场建立产销对接制度、超市建立标识流通制度和各类市场完善经营档案为重点,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以经营者先行赔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承诺制度,以行业公约、协会章程为主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的生产经营秩序。抓好农业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移送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平台。借助全国及各省市农业执法网站等平台,加强与外省市、各市州、兄弟县执法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处理跨区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完善信息搜集、处理上报和应用制度,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利用“12316”举报电话,完善案件举报、信息反馈和奖励制度,拓展案件发现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落实法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对农业执法行为的督查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继续开展执法督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落实。依法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市农业局农业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整办理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业行政执法和管理活动中引发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请求;强化农业执法层级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健全执法人员进出制度,严把准入关,定期对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及能力进行考核,对在执法过程中表现素质低、能力差或执法违法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严格执行执法车辆和工作服装管理制度,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农业执法培训班,不断提升农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切实解决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停办,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100%实行网上办理。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办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合法、高效、廉洁、便民。

  (七)广泛开展农业法治宣传工作。抓好“六五”农业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开展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培训,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新形式,继续开展“法治进农村、加大农业与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全社会依法兴农意识。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益阳市2014年农业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方案(2014年2月前)  ,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强化依法治农、护农、兴农理念,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部署启动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做好2014年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保留、暂停(2014年3月-4月前)。

  对委托政务中心办理的六项行政管理事项中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级)核发和兽药、农药广告审核实行保留;对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检测,渔船及其船用品法定检验实行调整,撤回在益阳市政务中心委托办理,由主管单位现场依法检查办理;对省立项占用农业生产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和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实行暂停。

  (三)制定并发布益阳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2014年3月-4月前)。

  对《益阳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湘政办函[2012]148号),《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HNPR—2012—19001、湘农业发〔2012〕75号)报益阳市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四)落实益优办发〔2014〕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2014年3月-12月前)。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涉企检查备案工作。

  (五)劳动节、国庆节、元旦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蔬菜、水果等产品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告。组织开展生产基地生产记录的执法检查,规范生产档案的建立。开展水产品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六)3-10月,开展《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执法活动。以最佳的执法成果接受由省人大牵头,省厅联合相关部门对全省耕地质量管理和执法情况的全面督查

  (七)5-6月,开展违禁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市场和边远农村的甲胺磷等违禁产品。8月底,按照职权积极配合省厅对收缴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八)6-8月,组织开展农业法治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参与由省厅举办的新法律、新队员、文书制作等培训班和农业执法案件查处研讨班。

  (九)9-11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经营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十)10-12月,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业依法行政落实情况和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情况,督办大案要案,并对农业行政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推荐优秀案卷参加全省、全国评查。

  

                               益阳市农业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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