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4-28 09:06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创造安全稳定农业农村环境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防控较大农业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重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抓牢思想认识,强化学习宣传教育

1.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面向全市农业、农机、畜牧水产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以集中学和自己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面向相关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以组织集中培训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风险意识。三是面向农民群众,以送知识下乡的方式,提升全社会对农业安全生产的关注和重视。

2.以各专项行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结合“防事故保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以“互联网+”思维,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QQ群、微信群、网站、公众号等舆论作用,做好预警预告播放、打非治违报道、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知识传播。二是结合“十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深入乡镇、村组,深入农业、农机、畜牧水产生产经营企业,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常识知识。三是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排查隐患,整治隐患。四是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栏、开展警示教育,开设集中咨询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抓住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职责

3.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面推进《益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明确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4.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和落实机构改革后局机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农林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解决农业、农机、畜牧水产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全面加强管控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6.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严格按照省制定出台的《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施亡2人(重伤5人,损失500万元)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事故、瞒报事故提级调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抓实监管作为,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7.按照《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安

全生产风险隐患“十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农机渔业专项整治行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农机事务中心、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8.加强农业机械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确保全市农机监理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实灭失、报废和长期脱检上道路运输拖拉机专项清查,严格规范农机牌证管理。三是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拖拉机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农机事务中心负责)

9.加强渔业渔政安全风险防控。一是严查“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以及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渔船救生、通讯、消防等重要安全设备不齐和渔船非法载客载货行为。三是严查渔政渔业码头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四是严查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的行为。五是严查“电打鱼”这一非法捕鱼行为。(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

10.加强危化品风险防控。一是对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使用的试剂和耗材,特别是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开展严格自查。二是深入农药化肥经销点查看了解农药使用、销售、运输情况。(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执法支队负责)

11.加强电气火灾风险防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进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局属有关单位办公区域及家属区的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做到真宣传真警示真排查真整治。二是加强农村沼气池安全管理,做好规范使用沼气池的知识普及和安全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2.加强农村沼气池风险防控。做好沼气池规范使用的知识普及和安全管理,做到发现一起隐患排除一起隐患。(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活动。根据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强化春耕备耕、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和澳门回归 20 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抓紧基础建设,强化制度机制完善

14.继续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健全完善指导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排行榜”活动,引导县乡农业农村局按照“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要求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形成安全监管高压严管态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办公室、法规科负责)

15.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计划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科学合理采取执法措施,严防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法规科、执法支队、市农机事务中心、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16.持续推进安全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对今年市安委安排的桃江县高桥镇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指导帮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农机事务中心、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1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农机、渔业和危化品等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并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农机事务中心、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工负责)

五、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质量提升    

18.加强农业系统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全市农业系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省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办公室、人事科分工负责)

19.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推动全市农业系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办公室、人事科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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