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预算批复说明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按“四保一调”的原则编制,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三大攻坚战”等政策性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同时适当调减部分项目支出额度。根据上述要求,除教育支出外,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重点项目预算中除三大攻坚战、民生配套支出外的其他项目支出,在上年度调减金额的基础上再按10%的比例进行了调减。
贵单位项目支出调减44.42万元,下达预算金额比部门预算批复的金额同比调减4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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