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原市委农村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原市委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市委农村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市委农村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政策性意见;检查监督有关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全市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和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部门及各区县(市)农林牧水等方面的情况综合与统计。
3、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5、指导全市科教兴农,协调指导农科教相结合的工作;负责全市农村能源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农民的素质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小康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管理、丘岗山地开发管理、农业劳动模范的管理和农村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
8、负责原农管委机关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9、归口管理农民素质办公室、经管处、扶贫办、能源办。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原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属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正处级行政单位。机关内设秘书科、综合调研科(农垦联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科(科技教育科)、县域经济与农村开发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6个内设职能科室。部机关人员编制31人(含扶贫办10人),在职人数26人,退休27人,实有人数共5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原农村部单位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和市扶贫办的部门决算、不包括如下其他三个下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2 |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 |
3 |
益阳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
4 |
益阳市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 |
第二部分 原市委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如表中无数据,请作说明,千万不能删除空表。
例如:表8无数据,原农村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原市委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原市委农村部单位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村部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450.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07万元,下降9.35%;支出总计60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22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因为工资两次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大,项目经费投入力度加大。
二、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45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39万元,占 99.33%;其他收入3万元,占0.66%。
三、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60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92万元,占 85.51%;项目支出87.70 万元,占14.49%;……
四、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07万元,下降3.8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22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大幅减少,而支出增加是人员工资调整较大。
五、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07万元,下降3.8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22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517.92万元,占 85.51%。项目支出87.70万元,占 1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办公费支出24.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
2、印刷费支出 4.62万元,主要用于每月简报印刷。
3、差旅费支出 19.21万元,主要用于每月的督查、暗访、验收考核等。
4、会议费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的工作布置会、督查会、现场会、总结会。
5、培训费支出 5.0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人员培训。
6、公务接待费支出 3.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益公务人员和区县来益公务人员。
7、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费9.27,主要用于每月的督查、暗访、验收考核、接待外地来益考察等
六、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3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金、伙食费、其他工资等;公用经费支出8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交通费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95.4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公积金、其他对个人补助等。
七、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关于原农村部单位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7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预算的9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通过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的管理,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7 万元,占7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占26.43%。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随着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深入推进,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大幅减少。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全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保有量3台。运行经费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精准扶贫、县域经济、农垦工作等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3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接待3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直、市州、区县市来益公务人员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农村部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450.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07万元,下降9.35%;支出总计60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22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大幅减少,而支出增加是人员工资调整较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8万元,较上年增加56.32万元,增加46.71%,主要原因:一是差旅费标准大幅提高,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发放车辆补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46.76万元,主要系公务用车4辆,办公用设施及电脑、空调电器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农村清洁工程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