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市粮食生产奖励及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4:16 作者: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5年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5]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各地重粮抓粮积极性,全面完成当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决定每年对全市粮食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奖励。2016年确定的考核奖励资金为130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0万元,该资金全部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考核奖励对象为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县、乡镇)、先进种粮大户和先进社会化服务组织(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

(二)指标完成情况

益阳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该奖励政策的要求,向各区县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粮食生产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益粮组[2016]1号)文件,确定了考核奖励对象和名额,制定了考核计分办法,提出了考核推荐程序和纪律要求。市农业委和各区县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了资料查阅和现场考核打分。各区县市对推荐奖励对象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按时上报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奖励对象进行了复查确认,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先进乡镇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全市粮食生产考核结果的通报》(益政办)[2016]67号),确定对全市7个区县市和11个乡镇进行表彰奖励,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益阳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12月19日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全市先进种粮大户和先进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决定》(益粮组[2016]2号)文件,确定对全市25户种粮大户(每户2万元)、10个农机合作社(每个1万元)、10个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每个1万元)进行表彰奖励。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全市粮食生产奖励及工作经费资金130万元,其中106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先进种粮大户和先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奖励,5万元用于种粮大学生周波创业奖励,19万元用于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经费。市财政局于12月28日下发《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粮食生产奖励与工作经费的通知》(益财农指[2016]293号),将资金下拨到各单位。

(二)项目组织日常情况

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政发[2015]2号)文件中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全市粮食生产工作进行奖励,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和程序组织具体实施。区县市积极参与考核和推荐,市人民政府和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考核结果,市财政按考核结果及时下拨奖励资金。

(三)项目管理日常情况

一是出台了政策文件;二是开展了生产督查行动,日常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双季稻生产、遏制耕地抛荒、杜绝晚稻直播、资金投入、组织领导等情况;三是推荐考核,下发了考核及表彰通知。

三、项目绩效情况

粮食生产奖励及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情况,主要侧重于其有效性即使用效果。通过上述奖励,调动了全市上下重粮抓粮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市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2016年在克服特大洪涝灾害不利因素影响下,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均完成了预定目标,获得了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资金数量不大,杠杆撬动作用有限;因资金数量不大,没有制定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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