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16年度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4:17 作者: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根据益办[2011]30号和益办2017]1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分安排我市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四有两无清洁村”重点村打造、垃圾分类减量试点等项目的重点扶持以及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全部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有力支持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开展。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从自查情况来看,2016年市财政安排的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项目基本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带动了区县(市)投入,对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真正发挥了以奖代投作用。这100万元资金具体安排为:安排市级领导美丽乡村、农村清洁工程联系村4个,共16万元;安排市农委美丽乡村、农村清洁工程联系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村13个,共31万元;安排美丽乡村后续管护及村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村2个,共4万元;安排市农委扶贫联系点安化县大福镇文利村农村清洁工程资金20万元;安排3家媒体宣传报道费9万元;安排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万元。通过以奖代投,带动了各级投入,2016年,县级财政投入、整合项目资金约3亿元,为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6年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单位,目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为加强专项使用管理,大部分村项目实行的是村账乡管或县级报账管理,保证了专项资金足额使用到项目。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总量太少,不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二是少数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使用在项目单位都行,导致检个别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三是还有个别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主要是项目单位未能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拨款延迟;四是还有个别项目单位不想交税,存在白条报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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