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1 14:20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蔡丽环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的《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编号为1062号)收悉。衷心地感谢您对农业,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四点建议,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研究论证,形成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方面

1、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化黑茶、桃江竹笋、赫山兰溪大米、沅江芦笋、南县稻虾、大通湖大米、大通湖大闸蟹”等主导、特色和区域公用品牌,按照各个产业、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全覆盖的要求,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我市已制(修)订农业标准27个和技术操作规程158个,计划2019年制修订农业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10项。

2、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发展到4.45万户、5009家、6496个,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居全省前列。发展连片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蔬菜基地19个,创建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145个,建设规模188万亩;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蔬菜标准园22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31个,安化县还入选国家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72%,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50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8个。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区“三级同创”工程,规划2019-2020年,支持创建县级和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60个,争取创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10个,力争申报创建1个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示范片和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并积极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3、大力发展 “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不仅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效措施,而且是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的有力抓手。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共582个、产量为134万吨、占全市食用农产品总产量的比值为16.8%; “沅江芦笋、桃江竹笋、赫山兰溪大米”成功申报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目前,全市共创建了“省级绿色食品示范基地”7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5个、面积99.3万亩。力争2019年“三品”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700个,占比达到27%以上。

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全市各级共争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697万元;市县乡三级共争取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达1660.6万元,比2017年增加253,6万元。

2、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强化党政同责同抓同管。按照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区县(市)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政府绩效考评和综治工作评价范围。

3、强化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市、县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并大力推进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到位率达85%,安化县、赫山区对部分乡镇监管站进行了提质改造,更新换代了部分检测仪器。目前,7个区县(市)、86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服务机构,共配备县级监管员61人、乡镇监管员297名、村协管员1392名。同时,区县(市)的乡镇动物防疫站加挂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本级和7个区县(市)的农业农村部门均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实验室、有财政预算”的要求建立了农产品质检机构,7个单位争取了农业农村部实施的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资金1937万元,5个单位通过了“双认证”。目前,全市86个乡镇的建有农残速测室,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协会已建成自律性农残速测室6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已建成农残速测室26个。

三、关于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方面

1、注重产地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积极发展综合种养、生态循环农业、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研究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规范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的渔业行为,严控在限定水域面积内投肥投饵养殖。通过开展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尽量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产地的威胁。

2、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依法加强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有机肥)生产企业监管,落实“双随机”检查机制,监督企业按质量标准生产,加强农药兽药生产企业“黑名单”管理,建立落实农药兽药产品市场退出机制。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全面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规范建立销售台账,全面推行农药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尽量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流向农产品生产环节。

3、狠抓质量监测,着力提升预警和监管能力。每年年初,我局制定并下发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对各区县(市)的蔬菜(含食用菌)、水果、茶叶、稻谷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定性和定量方式的质量监测,对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肉羊生猪开展“瘦肉精” 专项监测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监测,要求市级和每个县级检测机构质量抽检数量不低于2000批次,每个乡镇检测站质量抽检数量不低于500批次。

2018年,省农村农业农村厅对我市蔬菜、水果、茶叶各开展了四次例行监测,共抽样310批次,农残合格率为98.7%。省农村农业农村厅对我市农产品开展了三次监督抽查,共抽样215批次,农残合格率均为100%。

4、狠抓日常监管,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去年,我市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的总体部署,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在全市集中开展“农药、农资打假、‘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生猪屠宰监管、‘三鱼两药’”等7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同时,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2018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50.4万份,指导培训234场/次、培训人员20220人/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945人/次,检查门店、企业6382个(次),整顿市场22个,查处问题并责令整改471起。

二是牵头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12月11日起,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我市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把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了益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1月18日,市政府组织市直责任单位和区县(市)政府负责人召开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印发12万余份;还印制了专刊——《益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手册》,1万余册免费发放到广大农村;1月24日-29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区县(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3月13日,市政府召开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截至3月底,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50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3631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8637个(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644个(次);取缔无证生产主体32个,取缔无照经营主体24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7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4066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1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39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5起,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16.05万元,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7万 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0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4万元。

四、关于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方面

1、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放心农资宣传等活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大科普行动。做好农产品安全热点舆论环境,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推进信用监管。积极推进农兽药、农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管理,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积极构建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食品问题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3、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投诉举报体制机制和奖励制度;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健全落实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诚信水平;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扶持,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抓好示范创建。我们将以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典型。

2、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强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农产品安全保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成果,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3、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主体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县、乡农产品监管职责和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导。强化农业、商务、公安、市监、供销等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农村食品追溯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全程控制,着力构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4、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县乡监管机构条件建设。分期分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检测水平;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提出科学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5、切实推进追溯体系。大力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一县一特”品牌、“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全部纳入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点多、线长,情况复杂,问题多,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迫切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鼎力支持。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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