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1 14:39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周金泉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165号),反映了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非常谢谢。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取您的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县、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做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由县、乡两级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具体抓。市、县两级经管站抓好业务指导,各级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搞好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同时,明确乡镇、村是村级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村级财务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集体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村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认真组织宣传学习,让制度深入人心;二是实行限额审批制度。限定一定额度的支出必须经乡镇经管站和乡镇分管领导审批才能支出;三是实行定期清查制度。每年3月份,组织对村集体上年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清查,清查结果向群众公布;四是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每月或每季度对村级组织各项收入、支出票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实现财务的事前监管;五是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六是健全村账乡代理,实行账务和资金双代理。

三、进一步实行财务公开。一是村级组织做到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二是村内一事一议、资产资源处置等重大财务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大力开展农村财务审计,由过去的三年一轮审改为一年一轮审。开展好村干部离任审计;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市经管站在今年计划再开展2次专项督查。区县(市)经管站要对每村逐一检查。对达不到工作要求乡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三是查办案件。对违规违纪的村干部交由纪委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我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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