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1 14:43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夏泓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打击非法电力捕鱼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根据市水利局、市公安局的协办意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市开展打击非法电力捕鱼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印发了《益阳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方案》,方案提出打击非法电鱼具体要求,制定《益阳市打击非法电鱼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打击非法电鱼等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处理市长热线办举报,做到白天与夜间检查、水上与陆上检查、日常与节假日突查、明查与暗访“五个结合”,有力打击了全市范围内非法电鱼活动,并对开展执法行动不力,群众举报反应强烈、电鱼活动频发的地区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督导,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非法捕捞案件212起,处罚非法捕捞人员275人,其中刑事立案6件,刑事处罚6人。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部署安排,已从去年开始将非法捕捞打击监管纳入各级河长制绩效考核考评内容,我市非法捕捞工作在全省绩效考核考评中成绩居中。2018年11月27日凌晨3时,我市在益阳与湘阴交界柳潭河水域,配合岳阳湘阴县渔政、公安开展联合打击行动,查获以陈某章为首的15人电鱼群体,收缴违法渔获物1750公斤,查获电鱼船只7艘,刑事处罚7人。该案件入选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18”涉渔违法十大案例。

二、非法电鱼得不到根治主要原因

(一)由于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衰退,渔民一般捕鱼工具很难获得足够渔获的情况下,为生计明知违法,也铤而走险。

(二)操作简便,利益驱动。由于电鱼工具投资小,见效快,易操作,所以在利益的驱动下,少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区闲置人员非法从事电力捕鱼,他们活动范围广、流动性强,不分昼夜,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存在时间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以及隐蔽性等诸多困难和问题,给渔政部门打击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体制不顺,人员不足。目前机构改革调整原因,区县(市)渔政执法职能“三定”方案改革暂未出台,人员暂未到位,原来大部分区县(市)也只有几个人,执法力量薄弱。

(四)装备落后,行动迟缓。市渔政机构至今尚未配备专用执法车辆,仅有2艘执法船艇,导致在打击电鱼时很难做到快速反应。因此,电鱼等非法捕捞在打击之后极易死灰复燃,而且屡禁不止,成为渔政工作上的一大“顽症”,也引起市民的反感、媒体的关注和领导的关切。

三、下阶段将对打击非法电力捕鱼重点部署

(一)强化渔政队伍建设。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队伍建设,充实力量,严格执法。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将“打非治违”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置渔政专用执法车辆,以满足开展日常渔业执法的工作需求。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坚持宣传   《渔业法》等渔业法律法规与宣传《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通告》相结合;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与我们联合行动,共同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坚决遏制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蔓延势头;四是组织渔政人员深入到渔村、渔船集中停泊点及电鱼高发地区进行宣传。通过不断调整宣传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唤起全社会对电鱼危害的高度重视,营造保护资源光荣、非法电鱼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强化执法检查。采取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白天与夜间检查、水上与陆上检查、日常与节假日突查的方法,使渔政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频率,使非法电鱼者无处可藏。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查获的非法电鱼案件,要从严从快进行处罚,提高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对专业捕捞渔民非法电鱼,一律取消油价补贴。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近几年非法捕捞者建立档案和台帐,对屡犯列为黑名单,实行重点打击,依法从严处罚。对渔业资源损害特别严重的屡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查处电鱼器械制造和销售窝点,从源头上堵住非法电鱼的泛滥。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公安、海事、河长办等有关部门协作,推进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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