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1-06 14:59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民主促进会益阳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案《关于治理资江流域非法电捕鱼行为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以周辉为代表的领导和所有委员对我市资江“母亲河”渔业资源保护和流域非法捕捞整治等工作的高度关注,根据市公安局提出的协办意见,经我局认真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资江水域是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3年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建立的,主要保护物种为黄颡鱼、翘嘴鳜等,保护区位于资水桃江县铁路桥至毛角口江段,全长44.27公里,面积2368公顷;核心区长度25.8公里,面积1391公顷,保护区的水域涉及桃江县、资阳区和赫山区三个行政区划。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要求,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开展禁捕,从2020年开始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前期退捕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做到“退得出、稳得住、管得好”,更加扎实保护好资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原因剖析:

(一)流域沿岸附近村民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带有较强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心态,几乎不会关注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

(二)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把非法电鱼行为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到家喻户晓。

(三)监管力量薄弱,打击力度不够。目前渔业行政执法部门是渔政管理,主要依据《渔业法》和《湖南省渔业条例》,渔业法是1986年制定颁布的,虽已经2013年第四次修正,但与现实执法要求及标准相差甚远,农业农村部已着手第五次修正。各区县(市)目前正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之际,明确执法主体及如何开展执法,省市正在调研进行中。渔政执法具有一定特殊性,大多数非法捕捞案件发生在夜晚和交叉水域,存在诸多安全问题隐患,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目前打击惩治力度不够,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三、所做主要工作:

(一)设立禁渔区。2016年6月市政府发布《益阳市中心城区水域实施常年禁渔通告》,从2016年7月1日起,常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

(二)加强流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资阳、赫山两区渔政部门在我局统一部署下,加大对资江城区段水域监管力度,实行24小时轮守,白天夜晚不定时巡查。从2018年至今,资江流域两县两区渔政部门共没收386台(套)电背包式设备,批评教育461人(次),扣留(销毁)22艘(条)电鱼船只,行政处罚82人,移送拘留4人,罚款23万元。2018年11月27日凌晨3时,在益阳与湘阴交界柳潭河水域,配合岳阳湘阴县渔政、公安开展联合打击行动,查获以陈某章为首的15人电鱼群体,收缴违法渔获物1750公斤,查获电鱼船只7艘,刑事处罚7人,入选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18”涉渔违法十大案例。

特别是今年以来,切实与海事、水利、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巡查,密切与民间反电鱼协会共同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资江水域电鱼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市长热线办举报电话一度快速降温不再“热闹”起来,资江沿线市民群众反映亦较好。

(三)实施增殖放流养护渔业资源。贯彻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资料源保护行动纲领,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有效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渔业生物种群结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绿色发展。全市近几年来,资江流域共投放优质四大家鱼苗种5千万尾以上,其中保护区内放流黄颡鱼等500万尾。

四、下步部署:

(一)提升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的力度,在重点水域设立法律法规和渔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及宣传牌,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环保自觉意识,充分认识到使用电力捕鱼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对水域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严格追究违法者相应法律责任。

(二)强化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采取有力的监管协调和治理措施,建立水上公安派出所、渔政、海事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力量突击排查相结合,形成水上与陆地联动,上游与下游联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巡查的频率,从严从快严处电打鱼。对于查获的非法电捕鱼器具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

(三)加强资源养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保护行动纲领,积极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全国放鱼日” 活动,继续对资江水域放流优质鱼苗鱼种2000万尾,全面改善资江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四)做好常年禁捕前期准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办﹝2019﹞1号)要求,推进我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率先实施全面禁捕,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退出生产性捕捞。

再次衷心感谢贵单位及您对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及“母亲河”流域非法捕捞治理工作的关系与支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