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11:52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夏薇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第1035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成效

全市共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6212户。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4%;53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发挥了污染减排的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7.34%,高出全省平均4.04个百分点。村容村貌明显改善,56.5%的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30.12%的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累计完成村组通水泥(沥青)路建设2081公里,整治“空心房”复垦耕地357公顷,移风易俗扎实推进,推动了全市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在国务院检查组向省委省政府通报情况时,我市被国务院检查组点名表扬,大通湖区农村改厕“三格化粪池+人工小微湿地”做法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全省二类县农村改厕现场推进会在赫山区召开。资阳区受到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安化县、大通湖区获评“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称号。全市还涌现了一大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六大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典型。

二、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组织建设带”的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成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坚强领导核心。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结合开展“接地气、去官气、传正气、转作风、惠民利”主题志愿服务,创新开展农村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等活动,推动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带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领导机构、议事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议事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工作程序并上墙公示。村级事务由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村级其他组织人员行为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县、乡两级检查督促村居“四位一体”组织机构运作、村居议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引领作用,规范村民工作生活行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理事会、协会等组织,让农民群众参与村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务的协调、管理与监督,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水平,促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在益阳电视台、益阳日报等主流媒体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板块,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挖掘典型经验,曝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宣传各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政策,具体抓好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知识普及,对“十佳整洁乡镇”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对“十差乡镇”进行问题曝光,在全市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宣传攻势。

(二)关于“典型示范引”的建议。区分整洁村庄、美丽村庄、精品村庄三个层次,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省市县美丽乡村“三级同创”。在“百村示范”创建上,重点在市中心城区近郊、“一江三路”沿线、大通湖、黄家湖等生态敏感区、县城周边选择100个行政村开展“百村示范”创建,按照点线面结合、集中连片打造的要求,实行百村布局“挂图作战”,参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开展“百村示范”。在美丽乡镇创建上,以“六大行动”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整治工作。有序抓好“空心房”整治,着力推进村容村貌大提升、生态大修复、土地大集约。加快推进已批复增减挂钩和“空心房”整治项目实施,确保拆旧区土地复垦质量和数量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按照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要求,切实抓好长春镇、沙头镇、田庄乡、江南镇、桃花江镇、石牛江镇、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华阁镇、千山红镇、谢林港镇等10个省级美丽乡镇创建,力争年内获得“湖南省美丽乡镇”3个以上。在精品乡村创建上,在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中,挑选一批有创建条件、村支“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创建热情高的村庄,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以开展“美丽田园、绿色菜园、特色果园、清洁家园”建设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精品乡村”。重点抓好赫山区泉交河镇菱角岔村、资阳区长春镇紫薇村、安化县马路镇云台山村、桃江县灰山港镇杨家湾村、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三眼塘村、南县南洲镇南洲村、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西港村、高新区谢林港镇石桥(清溪)村等8个省级精品乡村创建,力争年内获得“湖南省精品乡村”2个以上。

(三)关于“整合项目推”的建议。采取“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资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奖补支持到位。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投向于“百村示范”创建奖补、“千村整洁”重点村奖补、对双月评比和年度考核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奖励等。市县财政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通过整治农村“空心房”,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有偿服务缴费制度,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县级政府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

(四)关于“创新思路改”的建议。一是发挥评比激励作用。改变过去对乡镇考核村少面窄难以反映真实情况的做法,采取不留死角全面考核区域内的村庄,列出各考核乡镇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倒逼“千村整洁”村庄清洁行动全覆盖。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月评比,每轮评选“十佳整洁乡镇”“十差乡镇”,严格兑现奖惩。年终评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推进先进县、“整洁乡镇”、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先进乡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先进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进乡镇、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洁村庄、市直先进单位等9个奖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与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领导机构、议事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议事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工作程序并上墙公示。村级事务由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村级其他组织人员行为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县、乡两级检查督促村居“四位一体”组织机构运作、村居议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引领作用,规范村民工作生活行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理事会、协会等组织,让农民群众参与村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务的协调、管理与监督,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水平,促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发挥群团组织带动作用。团委牵头组织农村共青团员、义工队和志愿者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义务劳动,净化道路、净化庭院、净化村庄,认真履行宣传、维护和监督义务,引导教育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对损坏、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用设施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导和监督。发挥巾帼力量引领带动,发挥妇联群团组织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清洁庭院美生活、清澈污水净水源、清理村庄优环境、清朗身心促健康、清新家风倡文明的“五清”行动,深入推进“美丽家园”建设。鼓励乡贤能人出资出力。各地积极倡导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吸引乡贤能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整治工作出智、出钱、出力。通过发放“告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建微信群、打电话、登门拜访等多种途径,呼吁乡贤能人投身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关于“全力以赴治”的建议。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以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环境问题为主要抓手,以“六大行动”为重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

1.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强化部门协调、综合施策,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餐厨、医废、固废等垃圾处理能力,村庄保洁“五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每个行政村按照500-800人、县级以上公路按照3-5公里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村、组保洁员,村村建设垃圾收集点,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2020年要求每个区县(市)试点1个乡镇,其他乡镇试点1个村。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共享原则,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北部片区、西部片区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垃圾焚烧处理全域覆盖,解决垃圾终端处置难题,提升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择优推广采用当前已进驻或正在洽谈的以色列Fluence、碧水源、中联重科、凯清环保、建工集团等污水处理公司的先进工艺,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治理模式,不断提升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细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任务,聚焦处理设施“短板”,高起点规划、严标准建设、全方位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在完成总结安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各区县市全面推广。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技术研究和设施研发,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县域统筹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市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2020年完成15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资阳区17个,赫山区24个,南县16个,桃江41个,安化38个,沅江23个。

3.加强农村厕所改造。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改厕“整村推进、突出重点、好字当头”的要求,以大通湖流域、资水、兰溪河、洞庭湖、黄家湖等生态敏感区和城镇周边有基础有条件的村庄为重点,划定重点区域和其他区域,主要采用一体双盖三格式玻璃钢化粪池厕所改造模式,分类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整村推进的区域开展旱厕“清零”行动,将旱厕改成“水冲式卫生厕所+三格式化粪池”,对大通湖流域沿线14个乡镇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采取“三格式化粪池+小型生态湿地”模式推进。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厕所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把好施工质量关,对化粪池作业面水泥硬化,统一编号管理,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77713户和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137座。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两手抓,着力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去年共清退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40家,畜禽粪污综合资源利用率达74.9%,完成精养鱼塘改造7 万亩,生态修复养殖水体14.5 万亩,建成病死畜禽收集贮运点17个,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05.37万亩,化肥施用量同比减少2%以上。下一步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大力开展禁养区畜禽退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地方立法工作及洞庭湖区养殖环境、大型水库库区环境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5.促进村容村貌提升。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村庄干净整洁是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乡愁得以安放的基础。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基本实现所有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洁”工程和美丽乡村示范村“三级同创”为抓手,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参照安化县“三员两长”制,进一步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着力引导群众转变不良生活习惯,不断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进一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面上推开,打造美丽宜居村庄。二是有序实施村庄“绿化”行动,落实好《2018-2020年绿色村庄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70%以上建制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达到绿色村庄建设标准。三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基础上,“十三五”期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对农村公路窄路加宽改造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确保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达到通客运班车的要求。四是开展“空心房”整治,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着力推进村容村貌大提升、生态大修复、土地大集约。在村庄规划统筹引导下,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原则,对“空心房”开发利用进行综合规划,对适合复垦为耕地或林地的,纳入增减挂钩范围,逐步有序复垦退出。对规划预留作为村庄建设用地的,不得纳入增减挂钩拆旧范围,对适合保留的空闲农房,由村组自行修缮管理利用。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空心房”整治项目高效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已批复增减挂钩和“空心房”整治项目实施,确保拆旧区土地复垦质量和数量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按照生态宜居要求,有序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项目及其周边土地综合整治。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心与支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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