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11:55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杨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我市产业扶贫实际成效值得关注的建议》(提案第1059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市产业扶贫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你在提案中对我市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问题分析十分中肯,所提建议切合实际。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精准识别,确保政策精准落地”的建议。2018-2019年我局实施的省级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湘农联[2018]101号、湘农联[2019]51号文件要求,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的论证和储备,建立和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求从项目库中选择。认真选择项目实施主体,参与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其法人代表及合伙人必须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未涉黑涉恶。在筛选参与企业和带动能人时,要建立遴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集体研究,阳光操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凭感情、凭关系确定企业的现象发生。鼓励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千企帮千村”行动,鼓励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实施项目。

2、关于“加大产业帮扶资金监管,降低资金风险隐患”的建议。强化产业帮扶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每季度产业扶贫资金督查,对产业扶贫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査处问责一起,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

3、关于“进一步落实帮扶协议,确保资金落实绩效”的建议。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帮助贫困户选择实施能长期稳定受益的产业项目。指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依据自愿原则选择“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帮扶”等方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得到长期稳定的扶持。由于市场存在风险,农业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有些产业扶贫主体受市场、政策的影响,不能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讨和正确处理不能落实帮扶协议的解决办法

欢迎你对我们办理工作提出评价,我们将认真听取你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我市产业扶贫工作健康发展。请你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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