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1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8 14:40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熊姣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打造“洞庭之心”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收悉,按照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经商相关部门,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借助洞庭湖闻名之势,打造“洞庭之心”区域品牌的问题。对您提出打造“洞庭之心”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创意设想表示赞赏,对其分析建议表示基本认同。处居洞庭湖腹地的大通湖区、沅江市、南县三县(市)区,农业发展得天独厚,域内为洞庭湖淤积平原,土壤肥沃,无重金属污染,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河网纵横、湖泊棋布、水草茂盛,种养产业发展特色鲜明,农业品牌建设方兴未艾。域内打造了南县小龙虾、南洲虾稻米、南县草龟、南县中华鳖、沅江芦笋等区域公用品牌,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产品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大通湖大闸蟹、大通湖大米暂未获准注册地理商标,但已分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登记。为推进全市农业品牌建设,实现品牌强农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同时,从打造“洞庭之心”品牌创意的角度考量,提供了借鉴和启示、营造了良好氛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常被称之为一个区域的“金名片”,至少要具备有两个支撑条件,一是要担负“公用概念”功能,二要具有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力,而品牌的“公用概念”功能是通过地理标志商标实现的。为把打造“洞庭之心”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创意变为现实,在具备区域品牌基本创建条件下,首先要解决商标注册问题,这是区域品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的显著标志,也是置品牌于法律保护的硬核要求,注册主体应是政府授权的行业或企业协会等。

二、关于以“洞庭之心”大通湖为中心,联合南县和沅江市,构建我市优质鱼米产品主产功能区的问题。集中打造“洞庭之心”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在品牌引领下,整合资源、强强联合,打造湖区产业“航母”闯市场,对于借助洞庭湖天下闻名之势,抢占品牌产品宣传高地;引导资金投向,构建特色产业良性高效发展格局;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保护区域产品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规模发展,实现规模效益,重塑(升级)鱼米之乡美誉等等方面意义明显。如何将三个县(市)区的相关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聚合在“洞庭之心”品牌理念旗下,建立一个具有商标注册主体资格、能履行品牌管理、服务等职能,跨区县地域范围的市级行业协会是问题的主要方面,这都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个区县(市)政府以及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强有力的市级行政协调机构,我们认为只有发挥政府行政主导强势之式,又利用市场万能之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统一思想认识,顺势而为,用效益吸引和激励能达成目标。

三、关于构建产品标准护城墙,提升区域品牌形象的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市、县已经建立了农产品身份证管理系统,我市也正在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下阶段将逐步将我市农产品经营主体都纳入追溯系统中,并制定益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方案和农产品入驻平台的准入规范等,严格管控入驻产品质量,确保入驻平台农产品质量,坚持“逢进必检”、“不定时抽检”,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打造我市农产品品牌形象。

四、关于扶持区域经营主体、培育品牌作战梯队的问题。我市在品牌打造上一直在努力,不断加大对企业品牌的扶持力度,“渔家姑娘”、“克明面业”、“白沙溪”被评为湖南十大农业企业品牌,全省十个农业企业品牌中我市就占有三个。下阶段将继续推进农业企业品牌建设,将引导农业奖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向优质农业企业品牌企业倾斜。

作为农业品牌建设的职能部门,我们将和相关部门一道积极争取市政府和相关区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决策实施时能提供实际有力的保障,同时呼吁企业利用各种机会加强交流沟通,形成意向共识,一起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最后,感谢贵委员对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欢迎批评指导!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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