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李谷云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65号建议)收悉。作为主办单位,我们对建议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综合协办单位市水利局回复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县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编制有关规划工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文件,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对接全省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2022-2030年规划,摸清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中的山塘、河坝、沟渠、河道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情况,目前已启动该项工作,计划于2022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
根据上级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要求,市县水利部门已开展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中小河流的治理规划工作,鉴于流域面积的原因,您建议案中提到流经石牛江镇上七里村、增塘村、桃花江镇腰子仑村溪沟(下称“增塘溪沟”)暂不能列入本期中小河流的治理规划。
二、关于增塘溪沟农田建设规划情况
经过实地查勘和调查,您建议案中增塘溪沟治理虽不是我们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建设范围,但溪沟中的拦水坝属农田水利设施,且有部分损毁,我们拟将此列入桃江县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予以整修完善。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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