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政策的建议》(第049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对于该提案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的意见,现就提案办理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市级出台《益阳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益办发〔2021〕11号),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将其纳入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途径不断拓宽,发展内生动力有效
激活,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实力稳步提升。2022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95亿元,村平15.2万元。针对您提出目前存在部门政策不全面、制度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够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压实行业责任。充分发挥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等10个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的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深化专题研究,优化具体支持措施,并通过具体实在的工作落实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工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优化部门支持环境,引导县、乡整合各方资源要素向村一级倾斜,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形成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特色村,以点带面,全面发展。优化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及新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政策精神及发展典型的经验。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外部环境条件。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一是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部门单位制定、细化、落实行业责任情况的调度;加大对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度;坚持按季调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债务化解情况。重点掌握集体收入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村的发展情况。二是加大指导力度。重点要求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村优化完善发展措施,指导其找准发展方向、合理界定经营范围,聚焦农村三产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发展重点,积极开拓风险小、收益高的新型业务。大力推广实践我市发展集体经济的几种主要模式,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和发展活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督促力度。重点对行业部门责任和县、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督促各地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用好用活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四是加大考评奖惩力度。严格兑现《三年行动计划》的考核奖惩规定,在真抓实干激励事项考评中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债务化解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扎实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督”平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对村级财务的运行监管,确保各村量入为出,开源节流,收入稳步增,负债逐步降。二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不放过任何线索,不遗留任何问题,通过分类施策、建立清单、规范管理等举措,将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六类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三是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摸清村集体家底,明确产权权属。引导各村根据特色禀赋,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有针对性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给予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