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和规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39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对于该建议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的意见,现就建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认识不高的问题
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多次专题调研、部署调度,为发展集体经济把脉问诊。分管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联席会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主要领导召开调度会,每年召开流动现场会,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紧密配合,统筹协调,细化工作目标,强化指导调度,狠抓举措落地,全市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部门合力干的良好格局。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委常委会议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调度,并出台年度发展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市里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督导、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县市区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持续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上热下冷、认识不高的问题。我们正通过加强领导,健全优化机制,重点从两个方面发力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等10个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的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深化专题研究,优化具体支持措施,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压实县、乡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优化相关机制制度。重点健全优化要素投入、利益联结、激励约束、合作共赢等机制制度,营造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引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乡整合各方资源要素向村一级倾斜,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形成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特色村,以点带面,全面发展。
关于您建议中提出的“调整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主转变为经营性收入和经营性纯利润一并考核,防止部分村为完成任务面虚报浮夸”的建议,我们认为是一个科学务实的办法,但现阶段考虑到消薄攻坚任务的需要和省里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评要求,近几年一直以经营性收入为考核指标。今后,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或省考核指标有调整的时候,将考核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主转变为经营性收入和经营性纯利润一并考核应该是发展趋势。
二、关于办法不多、动力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中央、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转移支付政策,整合涉农资金,结合脱贫攻坚契机,帮扶了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取得了良好效果。2019-2022年,共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8550万元,扶持171个村(每村50万元)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果。同时,与市建行深入开展“村银合作”,举办金融支持集体经济专场培训,并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资金需求的村进行授信贷款。目前,建行对全市1255个村经济合作社100%授信全覆盖,授信额度62.05亿元。至6月底,贷款余额13.53亿元。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兴办各类经济实体,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形成了产业发展型、土地股份合作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村落建设型、村庄经营型、物业经营型、生产服务型、资本运作型等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九种模式。如赫山区泉交河镇菱角岔村抢先把握泉交河镇试点试行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的先机,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现代农业等工程,形成了以种、养及深加工为主导的产业链,同时,进一步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逐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00.5万元。桃江县高桥镇罗溪村立足本村优势,盘活资产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成效明显,乡村旅游发展迅速,产业框架初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不断壮大,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61.04万元。南县麻河口镇东胜村依托稻虾米和红色资源优势,以“产业+乡村旅游”为核心,不断创新、不断深挖、不断探索,构建差异化的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将村庄的综合优势与市场需求进行“对标”,推动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集体增收,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7.3万元。为加强示范引领,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对赫山区泉交河镇菱角岔等45个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进行了表彰奖励。
针对部分村发展集体经济办法不多、不知从何下手以及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我们坚持突出特色,正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积极引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根据各村禀赋特色,用好用活政策,因村施策,指导其找准发展方向、合理界定经营范围,聚焦农村三产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发展重点,积极开拓风险小、收益高的新型业务。大力推广实践我市发展集体经济的几种主要模式,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和发展活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活力。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摸清村集体家底,明确产权权属,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持续巩固和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广赫山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改革经验,引导各地加强交流,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扩大土地流转整村推进实施范围,最大效率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民群众收益。三是加大考评奖惩力度。严格兑现《三年行动计划》的考核奖惩规定,在真抓实干激励事项考评中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债务化解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力度,提早谋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管理、控制、流转、利用和利益分配,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入市作好土地和制度准备”建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不包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中的土地,现阶段该建议落实不具备条件,但今后肯定是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我局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落实您提出的建议。
三、关于落实不力的问题
去年7月份以来,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市财政、市审计、市农业农村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座谈和下村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对各县市区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了解村支两委干部对省、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的掌握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相关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对优化相关工作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局坚持按季度调度,及时掌握集体经济收入、债务化解等情况,推动面上工作进展。湘办发〔2021〕18号文件“允许集体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政策,因一些地方执行文件出现问题,经省领导同意,由省委组织部通过内部通知已停止执行该政策。
针对省、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文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们正对照建议指出的问题,认真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部门单位制定、细化、落实行业责任情况的调度;加大对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度;坚持按季调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债务化解情况。重点掌握2022年度消除的薄弱村的发展情况。二是加大指导力度。重点对2022年度消除的薄弱村进行指导,进一步优化完善发展对策措施,指导其找准发展方向、合理界定经营范围,聚焦农村三产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发展重点,积极开拓风险小、收益高的新型业务。大力推广实践我市发展集体经济的几种主要模式,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和发展活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督促力度。重点对行业部门责任和县、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督促各地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用好用活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四、关于监管不力的问题
去年以来,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同意,我市率先在赫山区、资阳区启动“村社分账”改革试点工作,但因社账分开后的后序监管制度还未完善,目前省农业农村厅已暂停新启动“村社分账”工作,待省级出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财务制度后再重新启动,对于已启动“村社分账”试点的村,其合作社账务管理已纳入“互联网+监督”平台,与村级财务同平台、同要求进行监管。我市严格落实村账乡(镇)代理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强化村级财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提高民主决策水平,确保村集体经济不受损失。完善并落实村级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开支审批、经济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各项制度,把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集体支出科学、合理。我局切实承担统筹协调督导职责,推动全市村财统一软件使用全覆盖,落实“互联网+监督”预警机制,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全市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监管子系统触发预警信息已处理7860条,下发系统督办函4637条。组织各县市区每年3月常态化坚持开展村级财务清理月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去年9月以来,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全市累计排查整改问题9658个。其中,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525个、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557个、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354个、集体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5697个、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400个、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125个。
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务监管不力的问题,我们已从三个方面努力进行整改:一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不放过任何线索,不遗留任何问题,通过分类施策、建立清单、规范管理等举措,将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六类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扎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督”平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财务的运行监管,确保各村量入为出,开源节流,收入稳步增,负债逐步降。对于已经开展“村社分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督促其认真整改“村社分账”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脱离“互联网+监督”平台监管问题,确保社账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督”平台监管。三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项目的评估评审,全面深入考察评估项目风险,开展可行性论证,对规划不符合当地实际、可行性不高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重点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发展项目,严控项目风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给予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