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11:06 作者: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张代表: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拓展乡村振兴农产品新型经营主体销售渠道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小阳同志牵头的办理工作小组,并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部门指导和帮助新型经营主体掌握保鲜技术,建设保鲜设施,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

  2020-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支持594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836个,总库容303732立方米,共发放补贴资金9871万元。市商务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4000余万元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冷链建设,全市新增冷库面积约50万立方以上,增加冷链配送车60余辆。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推进我市冷链设施建设。

  1、2024年,我市预计将争取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其中支持资阳区618万元。

  2、进一步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在集散地、销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绿色、高效、低碳冷藏设施应用,完善物流集散、加工配送、质量安全等功能,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3、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在产销地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集成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提高冷链干线和支线衔接效率。

  4、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在城市供应链末端支持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流通企业完善终端冷链物流设施,增强冷藏保鲜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推动建设改造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站点,鼓励配备移动冷库等产品,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

  二、关于“供销社积极参与,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产品清单,依托当地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电商网络销售优势多措并举,“线上”“线下”齐发力,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走出困境”。

  近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争取项目支持,搭建产销平台,开展教育培训等手段和方式,为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持续发力。

  1、积极做好项目库建设,全力争取上级部门相关项目,着力争取在田间冷库、冷藏车建设(或购置)等方面提供助力,提升系统内相关主体农产品保鲜、贮存能力。

  2、通过参股、加盟入社等方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共享供销系统网络、平台优势和金字招牌。

  3、积极组织系统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湘品出湘”等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荐产品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平台乡村振兴馆”“巧供网”“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供销优供”等平台。

  4、通过“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程”,积极培训销售人才,组织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圳品认证”培训及申报,努力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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