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9 10:59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肖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离田政策支持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特别是赫山区秸秆离田工作的深入调研和精准建言。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秸秆离田机械作业的成本收益、市场主体盈利困难等现实问题,并提出了“加大补贴力度,实现‘有利可图’”“多部门协同,保障‘落实落地’”等建设性意见。该建议已被列为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重点处理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补贴力度,实现‘有利可图’”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们高度认同您提出的“秸秆打捆离田业务利润空间狭窄,缺乏主动参与的经济动力”的判断,并已将提高补贴精准度、降低作业成本作为2026年政策优化的重点方向。

  一是持续加大市级财政投入。2025年,市级财政依据《益阳市2025年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预拨700万元资金,对符合奖补条件、实施低茬收割的县市区,以及市级收

  储中心、各县市区收储企业、购置秸秆离田打捆机械的收储企业给予奖补。2026年,市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制定印发《益阳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对翻耕还田、收储企业、农机购置、先进单位等四类对象给予奖补。

  二是优化离田关键环节补贴。针对您提出的“对打捆、运输等成本占比高的关键环节进行兜底补贴”建议,2026年实施方案明确:一是对年利用本市秸秆0.1万吨以上的企业按5元/吨奖补,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资金直接惠及离田作业主体;二是对新购置搂草机、打捆机、抓(叉)草机、田间搬运机等秸秆离田作业机械,按购机款的10%给予市级奖补,单台累计奖补金额比例不超过购置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各级补贴),大幅降低农机购置门槛。同时,指导赫山区等县市区在配套资金中对打捆、运输等环节实施差异化补贴,推动补贴资金向作业主体倾斜。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6年,我市成功争取赫山区、沅江市、南县3个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每个重点县可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支持。我们将指导重点县将资金重点用于离田作业补贴、收储体系建设和农机购置,进一步放大资金效益。同时,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厅,争取省级奖补资金,为加大离田补贴力度创造条件。

  关于您提出的“提高离田补贴标准”的具体建议:目前赫山区2025年秸秆离田补贴为20元/亩。2026年,我们一方面通过市级奖补资金对收储企业、农机购置等给予支持,间接降低离田成本;另一方面,指导赫山区等重点县利用中央财政重点县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离田作业补贴,切实提高离田主体的净利润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动力问题。

  二、关于“多部门协同,保障‘落实落地’”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们着力构建部门协同、科技支撑、网络完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谁来收、何处放、怎么运”的实操难题。

  一是强化科技协同攻关。针对您提出的“秸秆回收后存储保鲜等技术瓶颈”,我们将推动农业农村部门与湖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及秸秆需求市场主体建立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重点攻克秸秆防霉变、长期储存等技术难题。2025年秋季阴雨天气期间,我们已联合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指导,及时下发《关于应对阴雨天气科学处置秸秆的技术提示》,指导各地灵活调整利用方向。2026年,将继续依托重点县项目,开展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

  二是完善“1+X”收储网络布局。按照“乡镇收储中心+村级临时收储点”的“1+X”模式,合理布局建设收储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收储中心2个、县级收储中心12个、镇村收储站点118个,总收储能力达75万吨。2026年,重点支持赫山区、沅江市、南县3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县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个收储运中心、3个收储运网点。不具备固定网点建设条件的地方,支持临时堆放转运点建设,着力缩短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赫山区作为重点县之一,将重点完善乡镇收储中心和村级临时收储点布局。

  三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市秸秆利用主体已达167家(新增85家),其中年利用能力3000吨以上的规模企业27家。2026年,我们将建立年利用本市秸秆0.1万吨以上企业骨干名录,重点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对年利用量达1万吨以上的企业推荐申报省级重大投资激励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结推广桃江县赤塘村等村集体经济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成功经验,鼓励赫山区探索“村集体统一收储、企业定向收购”模式。

  四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秋收期间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县市区绩效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2026年实施方案设先进单位奖,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2个)各奖励30万元,对成效突出的乡镇(15个)各奖励10万元,直接激励基层工作积极性。同时,探索建立秸秆离田、还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从“财政补贴驱动”向“市场内生驱动”转变。

  三、针对您建议中反映的具体问题的回应

  一是关于“履带式打捆机经济效益测算”方面。您以16万元打捆机为例,测算单台机械每年纯收入不超过31500元,这一测算客观反映了当前市场主体盈利困难的现实。2026年,我们将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市级10%+县级10%+中央省级补贴,综合可达50%左右)降低购机成本,通过收储企业奖补(5元/吨)增加作业收益,通过中央财政重点县项目资金支持离田作业补贴,多措并举提升离田主体盈利能力。

  二是关于“稻草销售价格低于320元/吨即面临亏损”方面。2026年,我们将推动建立秸秆收购引导机制,支持企业与农户、合作社签订长期收购协议,稳定市场价格预期。同时,通过区域协同消纳、拓展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渠道,提升秸秆整体价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持续按照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全过程沟通和跟踪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沟通。已与您进行“面对面”沟通,后续将邀请您参与座谈、实地调研和方案论证,形成答复意见后及时反馈并征求评价,确保办理实效。

  二是推动建议内容转化落地。将建议中提出的补贴优化、收储网络完善、科技协同等举措,逐项纳入《益阳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重点县项目建设内容,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

  三是总结推广赫山区经验。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总结赫山区秸秆离田工作经验,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四是持续跟踪问效。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实行长期跟踪、定期反馈,确保建议办理成果转化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实效。

  再次感谢您对益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重点处理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秸秆离田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秸秆离田“有利可图、落实落地”。

  此复。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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