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5-30 16:20 作者: 来源:益阳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建字〔2016〕第2号(B类)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周振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生猪污染防治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6]55号)按照方案要求,我们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市财政预算洞庭湖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市级配套资金。农业部、省局根据我委推荐已将赫山区列为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之一,集中相关资金给予支持。经我委推荐省畜牧水产局决定整合资金,对赫山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二、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经过市环保局的努力,我市安化、桃江、赫山、资阳、沅江、大通湖和南县纳入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分别下达了48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1000万元和4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各辖区内的散养户纳入了污染防治的范围。特别是省人大督办的桃江县马迹塘镇丫丰村的畜禽污染问题,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制定了整治方案,桃江县环保局从专项资金中拿出400万元,用于集中整治,到目前为止,基本整治到位。积极争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专项资金。到目前为止,我市大通湖区、高新区、资阳区和沅江市属非生猪调出大县,根据工作职责,市环保局积极向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争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专项资金。

三、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对畜禽污染治理的支持。4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7号)文件,文件对畜禽业发展相关补贴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设置了专项资金用于病死猪实施无害化处理,资金规模呈逐年递增态势。2013年投入3600万元,2014年投入4300万元,2015年投入达8139万元。从2014年开始中央财政在湖南省启动实施了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每年投入2000万元,探索形成能推广的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商业化运作模式。要求赫山区认真学习有关政策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上述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530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市政府督查室(2

联系单位及电话:益阳市畜牧水产局综合科   42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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