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22 14:21 作者: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夏云峰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整合涉农资金力度 加快富饶绿色幸福新农村》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单位非常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作了重要批示,分管副主任召集有关同志进行了专门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协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市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在涉农资金整合上加大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方面继续努力。

1、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扶贫办《关于开展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的意见》(财农〔2016〕7号)精神,2016年国家确定我市南县为全国“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三个试点县(市)之一,试点期限为2年。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创新了农业发展规划与支农改革衔接机会。以规划统筹项目,以项目统筹资金,引导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规划区域,创新了“三点一体”(保证重点,培育亮点,找准切点,整体推进)的支农新模式,促进了各级支农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和有效衔接。二是创新了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将9个部门单位25项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涉农资金及通过金融信贷等方式筹措的涉农资金,采取预编制环节归并整合、综合性涉农项目合并整合等方式进行深度整合,集中投放,形成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崭新格局,从而增加涉农资金有效供给,创新了宏观调控方式,用足用活了积极财政政策。三是创新了支农政策体系。构建了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生态保护三大平台,在确保国家和省级批准规划任务的基础上,打破部门界限,分平台整合资金、分部门落实工作职责。2016年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3亿元,集中投入到麻河口镇、创新区和全县47个贫困村。这项试点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资金整合难度大、项目资金投向缺少统一规划、资金使用中间环节多、监管不到位容易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正在努力完善制度,确保这项改革尽快向全市铺开,也期待您继续加强监督,向有关部门多提精神性意见。

2、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2015年,我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具体到资金分配上,将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种粮农民直补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更直观的说,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每亩每年补贴105元,种植双季稻补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每亩补贴70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则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通过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向农业现代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据统计,2015年,益阳市共发放补贴资金5.96亿元,2016年,发放资金4.6亿多元。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已逐渐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支持,新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弥补了这一弊端,实现了“精准惠农”。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我市除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外,还进行了其他方面的有益探索。2015年16月12日,益阳市成为全省第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的唯一试点市,强力推进“财银保”贷款试点工作。具体做法是,用财政补贴资金鼓励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后不需要其他担保抵押,便可获得由保险公司出面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同时,此项贷款还可获得政府贴息资金和保费补贴。这项新政策一出台即获得经营主体的广泛好评,2015年,全市受理“财银保”贷款申请135笔,金额达6815万元,占全省的47.89%。2016年,全市财银保贷款规模在1亿元以上。

3、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2016年12月,我市安化县被列入全国第一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示范县,为全省51个试点县之一。2016年,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协助安化县制定了《安化县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获得了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高度评价,被作为全省的样版方案进行推介并报财政部备案。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财农[2016]151号文件有关情况的报告》(湘财农函[2016]4号)明确提出:“安化方案从脱贫攻坚任务大局,结合年度脱贫规划,分年度归类资金类型和来源,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分解落实到乡村,明确了项目标准等内容,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2016年已整合13项涉农资金8936万元,实施项目278个,撬动社会资本2.58亿元,为县脱贫攻坚注入了强有力的经济力量。2017年预计将整合中央、省、市、县财政涉农资金近4亿元,坚持用脱贫攻坚规划统领扶贫工作让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已编写实施方案,引导各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规划区域,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三是开展由发改委牵头的其他7个区县(市)被省政府确定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全省20个区县(市)之一。

4、开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这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2016年启动, 2017年正式开始实施,我市7个区县(市)将整合涉农资金约5亿元,建设36万亩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这项改革刚刚起步,各方面都在进行有益的探索,也请您继续关注。

二、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规划、资金投入、后续维护管理、村级班子建设等方面建议的答复

1、我市2014年以来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2014年至2016年,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政府指导,项目支持,农民主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层层建立“领导挂帅、部门帮扶、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2014年、2016年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市选择570个村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选择45个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代表性的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共同努力,57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45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完成了建设任务。三年来,45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共投入各类资金近8亿元,完成建设项目510余个,极大地改善了示范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后劲,得到了省、市领导和省农业委的高度肯定。三年来,沅江市、赫山区、资阳区先后获得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我市推荐的赫山区泉交河镇竹泉山村(现菱角岔村)等17个村全部获得省政府授牌,成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是14个市州中唯一连续三年申报的村全部经验收获得通过的单位。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外地成功做法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主要存在项目资金短缺、群众参与意识不高、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省里要求我市2017年完成190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和20个美丽乡村的建设任务。根据省里的要求,按照“五个益阳”发展新理念,市委、市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湖南省现代农业改革试验市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美丽乡村”,市委第六次党代会提出:“把美丽乡村打造成益阳城乡统筹发展的靓丽名片”,今年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行“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打造一批可示范、可复制的美丽乡村示范区、示范片、示范村。对照这些要求,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2、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问题。美丽乡村建设的“28字方针”中,科学规划排在第一位,可见其重要性。我们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村要坚持规划先行。要按照尊重农民意愿、保留乡村风貌、突出地方特色、节约农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和因地制宜、简便、实用、易懂的原则,依据美丽乡村示范村考核验收标准和《益阳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认真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美丽乡村规划要与区县(市)总体规划、乡(镇)发展规划、周边村发展规划相衔接,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做到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规划“五规合一”,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需求,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体现自然美,展示乡土美,打造现代美,防止千村一面,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在美丽乡村建设村的选点布局上,我们也规定了申报美丽乡村建设村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与您的想法不谋而合,一是区位优势明显。原则上要求定在“一江三路”沿线、旅游景点,规模适中,交通方便,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比较好。二是村支两委战斗力强。尤其是村支书要大公无私,综合素质和在群众中的威信要高,村支两委成员不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其他经济问题。三是群众基础比较好。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农民富裕程度高,民居有特色,民风淳朴,不存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方面的问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有良好基础。村里有1-2个主导产业,集体经济经营收入在10万元以上。五是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水、电、路、气、讯到户率高,“三清五改”基本到位。

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的问题。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之所以能取得现在的成效,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功不可没。多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实践证明,涉农资金整合的力度大小决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档次高低。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益阳实际,我们提倡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美丽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一方面,各级财政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市、区县(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以奖代补;以区县(市)为平台,在保证资金使用用途、不违反资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加大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万企联村”活动,动员厂矿、企业等社会力量结对帮扶,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资源资本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激活农业资源资产,缓解农村投入不足问题。最近,市财政局专门就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整合问题,组织到浙江省进行了学习考察,准备学习借鉴他们以政府投入资金为引导,撬动民间资本投入,通过招商引资、土地流转、资源转化为资金、农民自愿入股等形式,化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难题的先进经验。

4、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维护管理的问题。我们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村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卫生保健、婚育新风、法律法规“五进农家”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科学的新风尚,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社会治安良好,无刑事案件。同时,通过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在创建示范村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村党支部和村级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洁。落实村民自治和村务、财务公开,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等村级民主制度,提高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水平。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农民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后续维护管理。

5、关于村级班子建设的问题。民政部门负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民政部门加强对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把好程序关,选优配强村委干部;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村(社区)干部素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居)委换届3年一次,市县换届5年一次,要做到同步需要有配套法律来延长或缩短任期,在以后的工作中民政部门将积极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并在农村集中公墓和农村养老院等民政事项上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多做调研,收集民意,为美丽乡村建设助力。

由于市农业委的职能有限,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十分丰富,给您的答复意见肯定有不满意的地方,还请您多多谅解。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对全市涉农资金整合和美丽乡村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