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25 14:32 作者: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提字〔2017〕第2号(B类)

皮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益阳市农村环境保护中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单位非常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作了重要批示,分管副主任召集有关同志进行了专门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协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推动常态化保洁,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持续强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出台了《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益办〔2017〕10号)、《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督查办法》(益农〔2017〕7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各级各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浓厚氛围。在益阳多家新闻媒体设置了“丽都益阳乡村美”、“监督岗”等宣传专栏,社会反响强烈。通过向农户发放倡议书、公开信、卫生公约、建立短信平台、开展卫生评比等多种宣传形式,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热情。三是建立多种渠道,较好的解决了投入难题。采取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项目扶持、受益者承担、社会捐助”的多元投入办法,破解了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投入难题。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住建、交通、卫生、国土、农开等项目建设与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支持了项目区环卫设施建设。四是强化考评问责,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采取了“月督查通报、季调度点评、年考核奖惩”措施,每月对各区县(市)和抽查的乡镇进行评比排队、全市通报、媒体公示。市里先后对工作不力、卫生状况差的15个乡镇、村和相关负责人实施了问责。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宣传并提倡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沼气开发与能源补贴落实到位”建议的答复。

目前,全市共拥有大型沼气池30个,其中,建成并投入使用22个,这些大型沼气池在发电供电、集中供气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建8个,共获得国家补贴资金1290万元。全市拥有户用沼气池数量15.6万户,但可利用率只有60%,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生猪养殖向规模化发展,散养户减少许多,致使沼气池原料不足;二是年轻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老人无能力维护使用;三是后续服务体系不健全,各级财政对沼气池后续管理和维护无补贴政策,造成技术性人才流失,维护机构瘫痪。今后,我们将争取更多的大型沼气池项目落户益阳,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户用沼气池维护上的投入,加强后续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更好的发挥户用沼气池的作用。

(二)关于“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转运到新建的光大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议的答复。

1、按照公用设施共建共享的要求,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依托村庄垃圾收集点和乡镇垃圾中转站等收转运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力度,目前,资阳、赫山、高新城乡范围及沅江、桃江城区部分生活垃圾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源化利用处置,南县、大通湖也相继转运垃圾至焚烧发电厂。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59座,在建19座;采取焚烧处理方式的乡镇数达到了近32个,入厂垃圾量平均850吨/天,达到焚烧厂设计规模800吨/天生产负荷要求。

2、垃圾处理属于公用事业,也是民生工程,按照《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相关要求,确定了政府和社会投资人的合作边界条件后,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了光大环保公司,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内土建工程、设施设备安装建设由光大公司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厂外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方出资建设。光大公司充分体现社会责任担当,在招标基础上,执行的环保标准提高,增加投资2300万,而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补贴费降低了28%,每年可节约财政支出520多万元。

3、并网售电是垃圾焚烧项目的主要经营收入。为引导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明确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高于火力发电电价的差价部分由电网企业和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不由当地政府、居民电价承担。售电收入并不足以满足社会投资人回收投资和持续发展,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可行性缺口补贴,向光大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光大公司承担的建设内容越多、投入越大,垃圾处理补贴费就相应越高,财政支出压力越大。因此,合理分配政府和光大公司建设任务,垃圾收转运仍由各级政府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负责统筹建设,2016年,争取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补助资金5294万元,用于各区县市建设村、镇两级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目前,各区县市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快村、镇、县三级垃圾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目标,在2017底申请省级验收。

(三)关于“宣传好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做好垃圾的循环利用工作”建议的答复。

1、努力提高群众的垃圾分类处理意识。目前,群众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还很淡薄,垃圾分类习惯一下子难改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增强垃圾分类意识,改变不良习惯。将通过采取组织群众观看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片、上门指导群众分类处理垃圾、加强文明卫生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多种办法,各区县(市)组织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入户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垃圾分类处理措施和农户家庭“三包”责任制等内容,努力使垃圾分类处理办法家喻户晓。

2、科学选定垃圾处理模式。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的要求,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进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桃江县、沅江市城乡生活垃圾进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本县(市)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逐步达到100%;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垃圾1100吨范围内,近期南县、大通湖区城乡生活垃圾可转运至益阳统筹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逐步达到100%。安化县距离县垃圾无害化填埋场50公里内的乡镇,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乡镇,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区域)处理”的乡镇集中治理模式。

3、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推行“能回收的回收、能堆沤的堆沤、能填埋的填埋、能焚烧发电的焚烧发电”的垃圾分类处理办法,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的分类减量,力争农户就地分类减量达到70%,有条件的达到80%。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及生物质类垃圾”三大类。可再生资源的垃圾应尽可能回收。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要就近堆肥,或综合发展生物质能源。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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