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02 14:55 作者: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建字〔2017〕第15号(A类)

张平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单位非常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作了重要批示,分管副主任召集有关同志进行了专门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协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2014年以来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2014年至2016年,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政府指导,项目支持,农民主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层层建立“领导挂帅、部门帮扶、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2014年、2016年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市选择570个村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选择45个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代表性的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共同努力,57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45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完成了建设任务。三年来,45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共投入各类资金近8亿元,完成建设项目510余个,极大地改善了示范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后劲,得到了省、市领导和省农业委的高度肯定。三年来,沅江市、赫山区、资阳区先后获得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我市推荐的赫山区泉交河镇竹泉山村(现菱角岔村)等17个村全部获得省政府授牌,成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是14个市州中唯一连续三年申报的村全部经验收获得通过的单位。赫山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力度是全市8个区县(市)中最大的,2014年以来,每年都有村被省里授牌为美丽乡村示范村,泉交河镇竹泉山村(现菱角岔村)的创建经验吸引了省内外多批人员参观考察,已成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标杆,还有一批创建村的建设力度也比较大,授牌前景十分看好。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外地成功做法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市、县两级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太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的进度和质量。

省里要求我市2017年完成190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和20个美丽乡村的建设任务。根据省里的要求,按照“五个益阳”发展新理念,市委、市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湖南省现代农业改革试验市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美丽乡村”,市委第六次党代会提出:“把美丽乡村打造成益阳城乡统筹发展的靓丽名片”,今年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行“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打造一批可示范、可复制的美丽乡村示范区、示范片、示范村。对照这些要求和目前市县两级财政面临的状况,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二、对于相关建议的办理情况

1、关于“建议市政府大幅度增加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众所周知,目前,受宣传发动力度不够、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是上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如2016年,全市19个美丽乡村创建村投入2.8亿元,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就占了1.6亿元,占近60%,部分创建村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群众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市级财政每年只有100万元的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和80万元的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可以安排部分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我委年年打报告要求增加这方面的投入,但新的财政预算方案并没有增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市级财政状况欠佳,除了保运转,保民生和搞建设的资金基本上是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希望市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不太现实。最近,市财政局专门就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整合问题,组织到浙江省进行了学习考察,准备学习借鉴他们以政府投入资金为引导,撬动民间资本投入,通过招商引资、土地流转、资源转化为资金、农民自愿入股等形式,化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难题的先进经验。

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益阳实际,我们提倡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美丽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一方面,各级财政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市、区县(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以奖代补;以区县(市)为平台,在保证资金使用用途、不违反资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贤达和能人志士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企业等结对帮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鼓励城市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业资源资本化进程,最大限度激活农业资源资产,缓解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主动投资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关于“完善相关奖励支持方案,重点对创建成功省、市文明、卫生镇、村的奖励,对美丽乡村建设较好的以奖代投”的建议。我委已出台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的通知》(益农办发[2017]3号),今年准备评选10个美丽乡村,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授牌,并进行奖励。我委还在筹划与媒体合作开展“美丽庭院”的评选活动,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由于市农业委的职能有限,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十分丰富,给您的答复意见肯定有不满意的地方,还请您多多谅解。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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