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06 15:04 作者: 来源:市农业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建字〔2017〕第7号(B类)

胡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单位非常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作了重要批示,分管副主任召集有关同志进行了专门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协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于2014年启动,除益阳高新区外,其他7个区县(市)均已纳入全省域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覆盖行政村1162个,受益农户达828518户,共获得奖补资金1.93亿元,整治时间2014年7月至2018年7月。整治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四大项。近年来,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我市自2016年开展了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相继出台了《益阳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益政办函〔2016〕10号),《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益办〔2017〕10号),《益阳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督查办法》(益农〔2017〕7号)等一系列文件,各职能部门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工作目标是:各区县(市)在2016年底前完成河湖沿岸垃圾全面清理,2017年底前实现乡镇、村庄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全覆盖”,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任务,达到省住建厅验收标准。目前,全市已清理河湖沿岸长度837.5千米,清理垃圾12281.8吨。已建成垃圾中转站59个,在建中转站19个。村级垃圾清运设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172个行政村中完成垃圾治理703个,正开展垃圾治理的行政村392个,累计新建和改造村庄垃圾收集点1792个。“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力度。沅江市已于2015年争取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奖补资金2500万元,用于沅江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地点为沅江市境内。项目前期准备期6个月,2015年7月~2015年12月。项目建设期24个月,2016年1月~2017年12月,实施范围主要包括沅江市所辖的14个乡镇(街道)农村地区的150个行政村。用2年的时间,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的趋势,实现项目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率≥80%,生活垃圾分类减量7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0%,受益地区村民饮用水合格率100%,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率≥95%,村民环境保护自主参与率≥90%,项目区农村环境显著改善,村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黄茅洲镇已纳入此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的范围,黄茅洲的治理内容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四大项,以及配套能力与长效机制的建设等。目前,各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二)加快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机制。按照益办﹝2017﹞10号和益农﹝2017﹞7号的文件要求。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在工作重点上,突出抓好科学选定垃圾处理模式、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等四个方面工作;在工作要求上,强调组织保障、投入保障、部门配合、宣传发动和奖优罚劣等五项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力争今年达到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二是加强督查考核。采取“月检查、季考评、年总评”的方式开展督查考核,由原来的明查变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季度的前两个月进行暗访,末月进行明查。同时,对于市领导交办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督查组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加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媒体公示。三是实行奖优罚劣。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将向市政府交纳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保证金30万元,用于区县(市)奖优罚劣。每季度按四个区和四个县(市)两块分别进行排名,依档奖罚:即依据四个区和四个县(市)每季度明查暗访累计总分进行分别排名,排名第一的分别奖励5万元,排名倒数第一的分别在其目标管理责任保证金中处罚5万元。对于连续两个季度考评倒数第一名的区县(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其党政领导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四是市政府今年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对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的绩效考核。

(三)深入开展沅江市河湖沿岸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按照要求,沅江市要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14个,配置转运车辆25辆,150个村都要新建垃圾收集点。其中黄茅洲镇计划修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个,15个村新建垃圾收集点。2016年益阳市住建局为沅江市争取专项资金979万元,用于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和镇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为确保年底完成河湖沿岸垃圾治理通过省级验收的工作目标,将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落到实处,采取“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项目扶持、受益者承担、社会捐助”的多元投入办法,保证农村清洁工程正常运行,县、乡两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力度,县、乡两级按3:1的比例进行投入,确保乡村人口人平投入不得低于40元。黄茅洲镇总人口81000人,今年县乡两级财政投入不得低于324万元。县级投入原则上按季度下拨到乡镇,充分保障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化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经费。目前,沅江市正在制定各乡镇投入计划。今年以来,我委与市住建局等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了督查,向区县市发出督查通报,要求各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争取各项资金,稳步推进工作。但沅江市一直进度缓慢:垃圾压缩中转站尚未建设,未购置转运设施,实际形成的转运和运输能力达不到省定目标任务,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低。对此,我们要求沅江市在5月底前将去年的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加大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年底前要达到省住建厅等九部门制定的“5有标准”。 我们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继续加强对沅江市,特别是黄茅洲镇的农村垃圾治理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益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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